【經典】學校的章程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章程,章程是一種根本性的規章制度。那么什么樣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的章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的章程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學校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化學校制度,爭創一流管理、一流師資、一流質量的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xx小學
第三條學校校址:xxxxxxxx
第四條辦學性質:經登記批準,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民事責任。xx學校是一所xxx小學,學制為六年。
第五條學校面向xx招生,招生對象為小學生,招生規模以藁城區教育局核定的班級和人數為準。
第六條辦學宗旨與使命:學校以“三個面向”為指針,以教科研為先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大力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建立健全各種組織機構,規范師生言行,提高師生依法治校的自覺性,加強學校內部管理,逐步實現學校管理科學化,教育教學規范化,師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養合格化,全面提高辦學水平。
第七條學校以“務實、創新、團結、拼搏”為校風。以“會教、樂教、善教、嚴教”為教風。以“文明、團結、勤奮、向上”為校訓。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依法治校責任制。校長有下列權力: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的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校長審批制度。
(四)招生管理權。按市教育局有關招生規定,保證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第十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三)按照教育規律辦學,摒棄應試教育的做法,實施素質教育,開齊、上足、上好各門學科。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一班人”的集體智慧和力量。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六)加快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生安全。
(八)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全校一盤棋。
第十一條學校建立由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參加的校務委員會,參與制定、審議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其他規章制度、人事與財務方案等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重大事項應在校領導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學校依靠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工會、教職工大會、少先隊等組織的作用。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大會,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凡屬教職工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都應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依法保障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學校設置教導處、德育處、安全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十六條學校依法實行信息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學生、社會公眾對學校重大事項、重要制度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第十七條學校依法健全校內糾紛解決機制,綜合運用信訪、調節、申訴等爭議解決機制處理學校內部各種利益糾紛。學校建立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機構和校內教師申辯處理機構,明確申訴處理機構的人員組成、受理及處理規則。
第十八條學校依法接受教育及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學校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條學校接受物價、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建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條依據國家教委《小學管理規程》,從事學校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全面負責,教師人人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
(一)各學科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少先隊工作。
(二)貫徹執行《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范,做到對己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校內講紀律,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三)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建立以班為點、家庭為面、社會為體的立體教育模式。
(四)加強特色班集體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學生自主管理的作用。努力營造班級育人環境,使班集體逐漸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及公認的行為準則,推進班級文化建設。
第二十三條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范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十四條做好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絡的各項工作,廣泛聯系家長,做好家訪工作,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完善家長學校及家長委員會的講課及會議制度,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
第二十五條重視學生的體育和美育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學校體育工作的法規,抓好體育課、眼保健操、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等學校體育工作各個環節。
第二十六條學校全面推廣普通話,使用規范漢字。第二十七條堅持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采用現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八條依據國家教委《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停課。
第二十九條對教材、學習資料統一征訂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三十條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每學期不少于一篇。
第三十一條學校取消期中考試,實行學期綜合考核制度。第三十二條廢除百分制,全面實行等級制記分,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十三條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三十四條學校班主任、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進行集體補裸,不得歧視后進生。
第三十五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學生檔案管理等各項紀律制度。
第四章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
第三十六條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xx萬元。學校具體經費來源xx撥款。
第三十七條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學校加強對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四十條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定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四十一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行政事業性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四十二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三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實行服務承諾制。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范。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第四十四條依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四十五條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務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六條總務處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學校校產按有關規定管理。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匯報。認真做好校產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學校經費開支實行民主管理,嚴守財經紀律,并接受主管部門的審查和監督。
第四十八條學校后勤工作堅持服務育人的原則,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學的原則,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
第四十九條搞好學校整體建設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合理地進行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第五章環境管理
第五十條全體教師應齊心協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
第五十一條嚴格校園環境管理。要創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教室里的板報定期更換。
第五十二條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認真處理好家庭關系,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子女的教育。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共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榜樣。第五十三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五十四條建立健全衛生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確保校內無雜草、墻壁無污跡、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痰跡。
第五十五條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擺放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五十六條校內師生自行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擺設攤點。學校門前不得設有臺球、電子游戲機、錄像廳等影響學校工作的娛樂場所。
第五十七條總務處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
第六章教師管理
第五十八條學校教職工由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組成。
第五十九條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六十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六十一條教師要敬業愛崗,遵循教育規律,服從校長領導,勤懇工作。
第六十二條嚴肅工作紀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衣著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第六十三條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計劃,年終有總結或專題小結。
第六十四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十五條教師應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水準和良好的師德,自覺做到不講教育教學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擅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
第六十六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接受教育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六十七條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六十八條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學生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根據學校《獎懲條例》予以處分,如有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六十九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在學校中應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七十條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青少年學生犯罪,在全體學生中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七十一條教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
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章學生管理
第七十二條凡被學校錄取或轉入學校學習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學校學籍,為學校學生。
第七十三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有意見,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三)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四)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七十四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規范行為,尊敬師長,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學苦練,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紀,不隨地吐痰、不亂拋紙屑和雜物、不亂寫亂畫、不在校園內騎車、不損壞綠化、不講粗話臟話。
(五)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七十五條學校按照市、區(縣)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生學籍檔案,依法辦理學生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依法對學生給予獎勵和扣分。
第七十六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十七條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手冊,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計入學生本人檔案。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建立少先隊大隊部,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第七十九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申請、助學金等活動形式提供資助。
第八章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八十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學校建立或者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八十一條學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自愿的基礎上,組織家長選舉組成家長委員會。學校為家長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家長委員會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第八十二條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學校矛盾等工作。
第八十三條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第八十四條學校以電話,飛信等形式督促每個家庭應擔負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務,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學習任務。
第九章附則
第八十五條本章程經學校全體教師審議通過后報教育局批準。
第八十六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第八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以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為準。
第八十八條本章程的修訂由校長提出,經教職工大會審議,校務會議通過,報藁城區(縣)教育局核準后生效。
第八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校長負責解釋。第九十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學校的章程2
學校章程建設是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基石,是現代學校規范化和法制化建設規范化的重要寓意,是依法治校的基本上要求。安福縣教體局和滸坑領導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學校章程建設是教育系統落實依法治校的重要舉措,是學校組織機構全局性、綱領性文件,力求高要求、高標準扎實推進章程建設。
滸坑學校認真執行學校辦學章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依法治校,不斷推進學校現代化管理制度建設,切實加強學校管理水平,讓本校教育教學事業穩定、健康、持續發展。現將我校辦學章程執行工作匯報匯報如下:
一、章程經過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審議通過。
滸坑學校章程每章每條都經過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審議通過。20xx年10月,由學校辦公處和工會牽頭,組織民主選舉全體教師選舉教工代表舉行第四屆教代會,討論、修改滸坑學校本校章程。并利用教師例會的時間,在全校大會上對章程建設工作進行再動員、再培訓,進一步明確章程建設中重點問題。學校章程的制定中小學過程體現職工民主參與,組織廣大教職工廣泛開展討論,不斷完善方案,促進廣大對學校章程的充分理解與認同。廣泛聽取了家委會、社會公眾的意見,使章程起草過程成為小學或使總結經驗、探索規律、凝聚共識和促進促進推進的過程。
二、健全規章制度,加速完善學校制度體系建設。
健全的規章制度是小學依法治校的具體道德規范體現。我校根據不斷發展的教育形勢,審時度勢,逐步完善學校管理制度,凝煉辦學章程。在20xx—20xx學年里,我們修訂完善了《滸坑學校教職工學期考評考核辦法》、《班級管理綜合考核辦法》等制度。同時將各項制度編訂成冊,明確各個崗位職責,目標任務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進了學校管理向科學管理、制度化、精細化方面發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運營管理格局。結合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學校自己的特色,我校逐漸總結凝煉出了校訓、校風、教風、學風、領導作風,對學校辦學目標、辦學策略、德育工作和教學管理等多處更改進行了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顯我校特色。
三、良法善治,學校章程的活力在于實施。
(一)堅持辦學目標,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小學辦學辦學宗旨為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應積極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學習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現素質教育,努力培養全面加個性發展的優秀公民,使學生學會合作、學會健體、快樂成長。學校努力創造的辦園宗旨是為學生營造個性發展的空間,為學生終身健康發展奠基。“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堅持科學發展,向管理要質量,靠科研創一流,以校園安全穩定為保障,以德育教育、藝術教育、體育教育為特色,深入推行教育,全面提升教育品質。”的治校方略,在素質教育、德育工作、課改實驗、校園文化家庭教育和藝術教育等方面彰顯特色。以“規范辦學行為,推進教育公平”為抓手,以“誠信、勤奮、協作、創新”為校訓,高度關注學生健康成長、快樂成才和未來發展,形成了“敬業、愛生、務實、奉獻”的教風,“文明、誠信、樂學、善思”的學風。實現學生“德藝雙馨”的目標,努力打造“和諧校園”、“文化校園”、“書香校園”,積極構建“平安校園”。
(二)豐富多彩學校領導班子,狠抓班子建設。
學校注重領導班子建設,定期開展政治、業務學習。領導班子全體人員團結、勤政,教育理念新,政策水平高,能力強;堅持做到“工作干在前、榮譽讓在前、奉獻講在前、困難幫在前、關鍵時刻走在前。”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合作明確,團結協作,深入教育工作教學第一線,為師生排憂解難,此校對班子成員的工作滿意度高,家長及社會風氣評價高。學校領導班子分工明確,作風民主,能認真履行職責,具有較強的現代教育工作理念,形成了科學、高效的管理機制。學校確立了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在落實上形成了“日檢查,周通報、月考核、學期評估、樹模并兌現獎勵”的工作措施。夜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教職工全員聘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制定了科學、全面的考核辦法。學校組織私人機構健全,風險預警內部實行分級管理和長遠目標責任制,管理層次清晰,責職明確。
(三)創新德育教育,落實德育工作。
我校始終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堅持傳承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愛國主義、養成教育、法制教育為主要包括內容,強化全員育人、全程育人的意識,成立了德育工作領導小組,德育工作做到了有組織、有領導、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考核、有實效。堅持科紫麻為主,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怪象,學員努力關愛和幫助后進生以及有困難的學生。了家長教育委員會和社區教育委員會,形成了“社會、家庭、學校”三結合的德育工作網絡。充分發揮黨、團、工、隊的團結協作作用,積極開展了德育教育一個系列系列活動。
(四)加強教學常規質量管理,努力提高教學資源。
我校堅持把“以學為主,教學相長;以研促教,開發潛能。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學研究,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狠抓實教學常規“七認真”(計劃、備課、上課、輔導、作業、考核、總結與反思)的過程管理。加強教研活動,努力提高教師業務技能和水平。我校高度重視教科研教育工作,社會教育鼓勵教學研究與教學實踐相結合。認真執行集體備課制度,基礎教育組織教師進行理論學習和積極參與教學改革、教育科研,積極申報和組織教科研課題研究。
(五)外塑形象,狠抓師德師風建設。
長期長久堅持不懈地對全體教職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利用政治學習和師德師風整頓教育活動,組織全體教師學習了《教師法》 、《大專院校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吉安市教育系統“八嚴禁”“六不準”》、《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教育改革和健康發展綱要》和《公民道德規劃綱要》等法律法規。認真宣傳教體局關于抵制有償教教和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政策宣傳引導,與所有教師簽訂抵制有償教教承諾加大師德師風檢查考核力度,采用學校領導評、同事評、家長評和評以及自評相結合的方式,每學期對教師師德情況進行考核。
內強素質,強化校本培訓,不斷提高教師業務素質和能力。立足學校實際,大力開展校本專業技能。本年度,我校聘請專家講座等形式開展了新一輪的課標培訓、教育技術能力、三筆字和簡筆畫等教育教學理論的'培訓,并在5月份民間組織舉行了教師舉行基本功比賽。同時,讓更多教師走出校門,參加省、市、縣各級各類業務知識,重視青年骨干教師的培養。努力創設比、學、趕、幫,人人爭先,團結協作的氛圍,兄妹繼續堅持青老師徒結對形式,促進各學科迅速成長。
(六)注重校園建設,文化氛圍濃厚。
學校設置更加進行規范,使用效益不斷提升,校園文化建設逐步向非常高品味、上檔次方向發展。學校新建的教學樓、實驗樓、宿辦樓、電動大門等不僅艷麗雄壯,而且學校已成為農村孩子學習、生活的樂園;充分利用校園空間,精心合理布置校園,更新了校園部分樹木花卉,設置了文化長廊。又添置了課桌凳,硬化了操場和跑道。極為優美的相當校園環境成為熏陶教育學生的靚麗風景,校園文化品位再上以新臺階。以活動為載體,營造濃厚文化培養人才氛圍。20xx—20xx學年度,全校圍繞“十九大精神進校園”、“中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紅色故事征文活動”、“誠信、孝心故事”演講比賽等主題文娛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濃厚育人氛圍,讓孩子們在自己的生活、學習中感受成長的快樂。
(七)狠抓學校安穩組織工作,積極創建平安校園。
我校以“平安創建”活動為載體,強化安全穩定崗位責任履職考核辦法,切實提高師生的安全穩定意識和防范事故能力,做出了較為突出的成績。加強組織建設,落實安全工作職責。我校成立有學校安全巡查工作領導小組,管理崗位責任人職責明確、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安全管理及綜治工作有計劃、有總結、有制度、有考核細則,納入教師績效考核之中。強化安全工作臺賬管理。為全面掌握各校人身安全情況,及時監督整改安全隱患,我校建立了較為規范的安全管理臺帳,包括校舍、食品衛生、火災防范、學生運營管理等各個方面,落實了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意見整改等待時間,死亡事故及時有效地杜絕了安全事故的發生。20xx—20xx學年度內我校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幼兒園安全穩定和諧,安全行政管理成效顯著。
(八)認真落實教代會制度建設,推行校務公開,構建和諧校園。
我校認真落實學校教代會制度,充分認識到教代會制度方式是學校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廣大教職工行使管理和民主監督權利的重要載體。我校黨支部、工會高度重視教代會制度建設,每年都要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和研究黨委會工作,確保各年級召開一次教代會,促進了我校民主政治建設、穩定和發展,為增強學校凝聚力,提高公立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構建和諧校園,發揮了積極作用。通過職代會、校委會、學校行政例會和校務公開欄教職員工隨時向師生、家長公開學校收費標準規范、考核評優、職稱晉升、基建項目招標和大宗采買、績效工資發放情況、補助貧困生情況等師生關心的熱點焦點等關系民生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或進行了全程監督。
(九)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提高經費使用效益,保障提供服務教育教學。
學校財務管理歷來是教職工關心的和熱點問題。我校在財務管理上能夠堅持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做到經費收支、資金管理、教育惠民政策公開半透明,嚴格執行五項制度。
認真落實學校章程,將學校章程與具體的辦學行為并重和管理制度相結合,使學校持之以恒章程成為學校一種自覺的戰略選擇,從而明確學校發展的方向。我們力圖通過章程建設,確立學校章程在學校辦學中所幼兒園的“基本法”地位,發揮章程的綱領性作用,推動學校文化建設。其相關條款的認真落實,務必自覺遵循法制統一、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的基本堅守原則,著力規范內部治理結構結構和權力運作規則,促進改革,增強學校自主權,使學校章程正式成為一種文化沉淀,彰顯學校特色。
四、依法辦學、規范辦園作為追求的最高者最高目標。
為規范辦學行為,推動教育教學的協調均衡發展,我校主要采取的措施是:
1、科學設置課程,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時間。
學校能夠堅持選用省頒教學用書目錄新規定教學教材,按照課程設置明確要求合理設置課程各學段課程,嚴格控制小學生在校學習時間,開齊課程,開足課時。對學生作業量實施每期跟蹤檢查,及時提醒教師不得突破上級對作業量的規定。無強迫、誘導、授意學生亂訂教輔資料現象發生。
2、切實落實減負,開展陽光體育活動。
我校大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一是學校堅持每天組織學生上好“三操”,學校設有大課間,確保學生每天有一的體育活動時間。二是年度內教會學校成功舉辦了“秋季田徑運動會”、“趣味體育”等活動。通過這些體育活動,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發展,豐富大學生體育活動,以達到切實減負的效果。
3、開辦了“一校一特色”活動。天天下午課前安排15分鐘的時間讓學生進行書法練習,并派專職書法教師進行輔導;學長每學期不定期舉辦老師之間、學生之間的書法比賽。書法教育成為了我校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五、我們的思考
相關條款的制定與落實,能為教師和學生帶來哪些實質性的好處,即師生的權利和權益是否能夠做出得到保障,是章程唯有得到全校師生認同認同的關鍵所在,也是章程的生命力所在。對于學校來說,章程作為學校的“基本法”,有助于學校從現代的人治走向現代法治。但在實施過程中,必定會遇到一些具體內容,難免會出現“情”與“法”的較量,如何把控這樣的局面、掌握好尺度,將是每所學校都會面臨的挑戰。用好制度,用活制度,將考驗管理者的智慧。這就需要我們以對黨的教育的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學術研究努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和學校管理理論,并與當前日新月異的教育發展今年以來形式相結合,不斷改進學校規章制度,或使之更加符合學校實情,契合教育發展金融形勢。在執行中,要把每一個方面確確實實落到實處,加強檢查考核,才能保證我校教育方能事業健康持續發展。只有調動一切不利因素,凝聚共識,攻堅克難,才能開創一個依法治校、按章辦學的新時代,才能為滸坑學校教育教學綜合開創新的局面!
學校的章程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單位的名稱:惠東縣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第三條本單位的性質是利用非財政經費、自愿舉辦、從事教育事業,是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第四條本單位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惠東縣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及業務主管單位惠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辦學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社會培養人才。
第六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則、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舉辦者、開辦資金、業務范圍
第七條本單位的舉辦者是。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單位經營狀況和狀況;
(二)推薦理事和監事;
(三)查閱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本單位開辦資金:萬元;舉辦者出資金額萬元,占全部出資額的%。
第九條本單位的業務范圍:
(一)辦學范圍:【必須具體明確,與業務主管單位確認的業務范圍一致】
(二)培訓形式:短期培訓。
第三章組織管理
第十條本單位實行學校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理事會成員為人【須單數,(3―25人)】。本單位首屆理事會的理事由舉辦者推選(或其他產生)。每屆任期年【最長4年】,屆滿可連選連任。理事長、理事名單報審批機關、登記機關備案。
理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業務主管單位)推選產生。
第十一條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章程
(二)業務活動計劃
(三)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四)增加或減少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本單位的分立、合并、變更或終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單位校長及內部機構負責人;
(七)罷免、增補理事;
(八)內部機構的設置;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教職工的編制額和工資標準;
(十一)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第十二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長認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應當召開理事會議。
第十三條理事會設立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1―2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十四條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召開理事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理事會議,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
第十六條理事會議應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舉行。理事會議實行1人1票制。理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通過時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全體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方可為有效:
(一)聘任、解聘校長;
(二)章程的修改;
(三)制定本單位的發展規劃;
(四)審核本單位預算、決算;
(五)決定本單位的分立、合并、終止;
第十七條理事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理事會議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八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第十九條本單位校長由理事會提出,報審批機關核準后聘任。校長負責本單位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單位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本單位規章制度;
(三)擬定本單位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
(四)擬定內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單位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六)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七)理事會交給的其他事項。
本單位校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本單位設立監事會,其成員為3人。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
第二十一條監事在舉辦者、本單位從業人員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監事會中的從業人員代表由單位從業人員民主選舉產生。
本單位理事、校長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二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本單位理事、校長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本單位理事、校長的行為損害本單位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三條監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制。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
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五)擔任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國國內居民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本單位經費來源:
(一)個人出資;
(二)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本單位存續期間,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業務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八條本單位存續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二十九條本單位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建立嚴格的會計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接受稅務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理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三十三條本單位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制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校務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
第七章規章制度
第三十五條本單位的基本制度有:
(一)管理制度(含保險保障規定);
(二)教學管理制度(含招生規定);
(三)教師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規定);
(四)學生管理制度(含畢、結業、學籍制度);
(五)財務管理制度(含收退費制度);
(六)其他規章制度
第八章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
(四)連續兩年未招生;
(五)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
(六)自行解散的;
(七)發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七條本單位終止,應當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
第三十八條本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本單位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九條本單位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終止,并將辦學許可證交回審批機關予以銷毀,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印章交回登記管理機關予以銷毀,同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條本單位自行登記管理機關發給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條本單位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理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
機關備案。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經20 年月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單位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全體理事會成員簽名:
申請人(簽名)或民非單位(簽章)
20××年××月××日
學校的章程4
為貫徹教育部《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落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本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參考文本的通知》中“到20xx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要求,深入推進本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章程建設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憲法、法律法規為依據,加強以章程為核心的學校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頂層設計、凝煉辦學理念、突出辦學特色、加強內涵建設、完善治理結構、提高學校管理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全面推動學校現代制度建設,實現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分類指導
學校章程要對學校辦學定位、發展方向等重大問題作出全面規范,統領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工作。根據學校不同的性質、管理體制、辦學層次等特點,對學校章程的重點內容、制定或修訂的程序等加強分類指導,統籌推進,確保章程制定或修訂工作順利進行。
(二)堅持改革創新
將制定或修訂學校章程作為建設學校制度特別是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載體,使章程建設與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相互促進,以改革為制定或修訂章程提供動力與內容,以章程建設作為改革的切入點和規章制度系統集成的載體。不斷完善學校校長負責制,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建立學校家長委員會,引導社區和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
(三)堅持突出特色
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認真分析自身優勢和潛能,發揮個性和特色,增強適用性和可操作性,體現學校辦學理念和辦學特色,實現學校管理和辦學按章運行、穩步推進。
四、工作步驟
我校章程建設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20xx年5月底完成學校章程的建設工作。
第一階段:制定工作計劃階段(20xx年1月—3月)
在參照市教委相關參考文本、總結以往章程建設經驗、依據《浦東新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參考文本》及工作方案為藍本,特制訂學校章程建設工作計劃。
第二階段:中小學校章程起草階段(20xx年4月—12月)
學校根據《浦東新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參考文本》和本校實際,組建成立學校章程制定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按相關程序開展章程制定或修訂工作。
第三階段:章程備案核準階段(20xx年1月—5月)
1.學校章程網上公示,交與全體教師審閱,征詢意見和建議。
2.召開教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新的學校章程。
3.將章程報送至教育署備案核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章程起草小組,明確學校校務辦為牽頭部門。校長室負總責、校務辦具體負責、德育處、教務處、總務處等部門支持配合的工作機制。
(二)加強學習宣傳
學校利用校園網、公示欄等,對學校章程建設進行宣傳。通過學習和宣傳,充分認識制定或修訂學校章程對于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意義,調動廣大師生員工參與章程建設的積極性、自覺性,切實提高開展學校章程建設的能力,提升依法治校、依法辦學水平。
(三)嚴格制定程序
學校在章程起草過程中,堅持民主、科學、公開的原則,采取開門立法的方式,廣泛聽取學校內部組織、師生員工的意見,充分科學論證,全面反映學校舉辦者、管理者、辦學者以及教職員工、學生的要求與意愿,使章程起草過程成為學校凝聚共識、促進管理、增進和諧的過程。
(四)嚴格規范內容
學校章程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制定或修訂,明確學校行使辦學自主權相關事項的基本規則、決策程序與監督機制,明確學校內部各種權力的運行規則,體現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突出對師生權益、地位的確認與保護。
(五)推進依法治校
學校以制定或修訂章程為契機,以章程為依據,認真清理和修改學校內部相關管理制度及規范性文件,完善內部決策及監督機制,依法推進內部治理結構改革,健全師生權利保障與救濟機制,落實民主監督制度,推動學校整體改革,推動學校的依法治校工作。
學校的章程5
當前占一半的學生受多方面因素影響,學習興趣不高或沒有興趣,不少的教師對職業的認同感不強,缺乏工作激情,教學質量平平,家長滿意度不高。如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質量強校,提高家長。社會滿意度?探索中,我有困惑,但更多的是圍繞困惑思考,在探究。實踐中成長。 聆聽了中國教育學會會長 顧明遠 先生。教育部基礎教育課改中心教學處處長付宜 紅
女士。北京 師范大學 博士生導士 余雅風
女士等教育專家的講座,促使我從當前的困惑中走了出來,進一步明確了質量強校的著力點:一是學校及教師要充分保障學生受教育權,不落一個學生,教學方式方法上盡量適合全體學生,幫助每位學生找到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有效提高學習興趣;二是全力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解決教師隊伍缺乏工作激情問題。
學習興趣不高或沒有興趣,會引起學生厭學或輟學,是當前教育中的〝真問題〞,真問題的解決,應該使學生從被動的學習中走出來,有機會主動選擇,主動學習,在知識海洋中地探索中成長,享受付出帶來的喜悅與收獲,在成就中體驗。錘煉。作為一名學科教師應在這一方面深度思考,并著力實踐。 式教學,切切實實啟迪學生思維,使課堂有效。高效。提高學習效率為學生減負,轉變學習方式是當前學生提高學業成績的主要途徑,教師一定要指導學生找到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擯棄機械重復。死記硬背的學習方式,切忌以犧牲休息時間和身體健康的辦法來提高學業成績。關注學生心理為學生心理減負,學生學習的壓力源于家庭或自己,就家庭來說總希望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將來一定考個名牌大學,來光宗耀祖,沒有考慮孩子的實際,給孩子很大的壓力;就個性強的學生來說,生怕別的`學生比自己強,總希望自己一路取勝,怕失敗,失敗后又不能正確對待,實際上在自我施加的強大的壓力下沒有取得好的學習效果,這就要求我們教師躬下身來做學生生活中的朋友。學習上的伙伴,勤指導,常鼓勵,幫助學生及時拋掉沉重的心理負擔,輕松學習。
四是多給學生一些關愛,讓學生感受在校如在家的溫馨。當前受打工潮流影響,農村家長都外出打工,孩子留守在家在校,缺少父愛。母愛,性格會孤僻,習慣會變差,學習會不安心,這就要求學校及教師通過多種方式演繹父母愛。像當前我縣各校建設〝留守兒童之家〞的措施就非常好,不必多大投入,就給留守孩子一個〝家〞,讓孩子們在〝家〞中上網。看電視。打親情電話。進行親情 視頻,在這里緩解思親之緒,在這里感觸教師演繹的父母愛。
顧明遠
先生在學術報告說:〝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教師〞。這一觀點決不是對教師的貶低,更多地強調了教師本身要豐富內涵,學校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激發教職工工作積極性。作為一名校領導,應該關注教師生存狀態,為教職工減負,喚起他們的責任心和事業感。
一是經濟上為教師減負。建立健全教師關愛機制,結合實際擬定慰問。幫扶教師制度,關注教師家庭經濟困難,解決教師在生活的實際問題,在不違背政策的前提下利用自創勤工儉學經費提高職工福利待遇,盡量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 二是心理上為教師減負。多關注教師自身的情趣和心理狀態,多開展一些教職工文體活動,通過集體活動倡導教職工心態平和,積極上進,遠離消極,扔掉煩惱,只有自己陽光,才能給學生帶來陽光。 三是工作上為教師減負。進一步夯實〝訪萬家平臺〞,讓家長明確自己就是孩子〝第一位式的教師〞。教師不是所謂的〝保姆〞,要盡到家庭對孩子的培養責任,理解。支持教師,讓教師用更多的精力提高教學質量。合理配置師資,做到學科配套,讓教師找到合適的崗位和展示的舞臺,這樣一來,他們工作起來就會得心應手。輕松愉快。
學校的章程6
健康促進學校是世界衛生組織在全球范圍內積極倡導的學校健康新策略,旨在利用學校、社會、環境等資源,減少或消除各種不利于健康的因素,從而形成有利于學生知曉健康知識、樹立健康信念、養成健康行為習慣和生活方式的學校環境,不斷完善學校素質教育體系;我校為了貫徹健康理念,創建“健康促進學校”,特制定此章程:
創建工作目標
我們的口號:健康第一,和諧發展。
我們的目標:通過創建“健康促進學校”,使全體師生在身體素質、心理素質、社會適應能力等方面得到和諧的.發展。
創建健康促進學校措施
1.認真執行國家制定的學校衛生工作政策和法規,成立由校領導、骨干教師、校醫、家長、社區成員等參加的學校健康促進領導小組。
2.認真落實健康促進學校考核評估細則的各項要求。在組織發展、政策保障、物質環境、社會健康環境、個人健康知識技能、健康服務等各方面達標,力爭辦出特色。
3.積極開展健康教育活動,開設健康教育課程。
4.積極開展體育活動,確保學生每天運動一小時,做好眼保健操。
5.落實安全制度,保證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
6.加強醫務室建設,做好學校傳染病、常見病防治工作,做好師生日常門診,每日晨報,為師生提供優質的健康服務。
7.加強學校飲食、飲水安全衛生監督,改進學校食堂工作。
8.保持校園潔、整齊、優美,禁止在學校吸煙。
9.定期做好師生健康體檢,按計劃免疫接種。
10.每學期至少一次邀請衛生保健和健康教育機構參與學校健康教育活動。
學校的章程7
一、宗旨:
家庭對學生行為習慣的培養、品德的形成、個性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建立家長委員會將有利于密切老師與家長的聯系,有利于家長了解并配合開展教育教學工作,使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互為補充,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學校與學生家長、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深入調查和了解廣大家長對學校的要求、意見和建議,為學校決策提供參考意見,積極維護學生及家長的正當權益;深入調查和了解學校的常規管理和辦學特色,公正客觀地向家長及社會宣傳學校的好做法、好經驗,積極擴大學校的影響和知名度。
二、家長委員會的基本任務:
1、定期聽取并收集家長對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向年級提出合理化建議。
2、舉辦年級家長學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改進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質量。
3、協助年級開展有關教育教學活動。密切配合學校、社區開展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索“三結合”教育的新模式。
4、通過多種渠道廣泛收集、了解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或建議,并及時向校委會反映;如遇家校利益沖突,本會參與協商制定解決糾紛的處理程序、處理辦法等。接受學生或家長的投訴,能客觀公正地予以說明和解釋,并及時向學校進行反映。對學校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并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對潛在的問題做出預測,并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建議。
三、學校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主任委員的產生辦法:
1、采取家長自薦、互薦和班主任提名相結合的方法。
2、每班產生1~3名委員,組成班級家長委員會,其中一名擔任該班家長委員會召集人。
3、各班家長委員會的召集人,擔任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
年級家長委員會,具體組織工作由德育處負責。年級家長委員會,每學期召開1—2次全體會議。學校領導、部門負責人、年級主任、班主任、備課組長、教師代表可列席會議。學校委托德育處負責人、年級組長、班主任為學校與年級家長委員會成員之間的主要聯系人。
四、本會委員的任期與換屆
本會委員原則上任期為一學年,學年伊始進行換屆。
五、本會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代表家長對學校工作進行質詢的`權利。
2、有按照規定要求學校立即處理糾紛并監督處理結果的權利。
3、經半數以上委員提議認為必要,有要求學校召集聯席會議或緊急會議的權利。
4、有全體或分組對學校工作進行巡視檢查的權利。
5、有參加學校聯席會議的權利。
義務:
1、有深入調查、了解,認真聽取家長意見并代表家長向學校反映問題、意見或建議的義務。
2、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向家長和社會反映學校管理狀況的義務。
3、有參加本會安排的全體或分組活動的義務。
4、有客觀公正協調家長與學校之間利益沖突的義務。
5、有接受學校管理培訓的義務。
學校的章程8
一、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勢在必行
學校章程作為學校組織的綱領性文件,是實現全面依法治校的關鍵,不僅應反映一般意義上的國家教育方針政策、人才培養目標、管理體制等、而且要在特定意義上體現本校所特有的辦學風格、歷史傳統及校園文化。也就是說,學校章程應該是在遵從教育目標和教育規律的共性基礎上,充分彰顯學校特色的文本結合體。從哲學的角度看,共性是指事物的普遍性質,體現著學校的普遍本質:個性是指一事物區別于其他事物的特殊屬性,體現著一所學校區別于其他學校的特定形象和具體特征。在日益強調特色辦學的背景下,保持學校的自身發展傳統、培育特有的教學文化氛圍等特色化辦學方略,成為維系學校生命力的有效措施。也是提升學校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將學校特色納入章程文本的組成部分,有利于發揮章程的引領作用,促進學校的特色化建設,改善千校一面的現狀。
在我國長期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影響下,特別是近年來受到學校合并、擴招等熱潮的沖擊,一些中小學在發展過程中忽視了本校的特色化建設,各學校無論在外部形態還是內涵特征方面都表現出高度的趨同性,加之教育行政機構的科層化管理方式,要求學校的變革發展保持步調一致、整齊劃一,嚴重影響了學校的自主發展和內涵建設。學校章程作為學校發展的根本性文本綱領,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高度的相似性。隨著素質教育的全面推進,滿足學生的個性化發展,提升學生的創造力,要求學生學有所長、全面發展,已成為我國中小學人才培養的一項重要任務。反觀當前我國中小學在人才培養過程中。嚴重忽視學生的個性化發展需求,實行統一的規則標準,最終制約了學生的創新意識及創新能力的發揮。這些僵化的教育方法反映在學校章程上,更加劇了個性化人才培養方式的缺失,所以無論是學校的特色化建設,還是學生個性化培養方式的養成,都有必要在學校章程中著重體現,以凸顯章程對學校發展的引領作用。
二、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小學章程是現代學校制度的載體和治理依據,是學校依法辦學的基石,以章程特色建設為助力提升學校品質,最終實現學校的內涵發展,成為中小學校的普遍共識與一致行動。目前,從中小學章程建設的現狀看,部分學校在章程特色建設方面存在以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對章程特色內涵認識不足
特色是一個事物或一種事物顯著區別于其他事物的`風格、形式。對于中小學校而言,章程特色這一概念既熟悉又陌生。說熟悉,是指學校教育管理者和教師都認為特色建設是中小學校深入貫徹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是章程建設的應有之義;說陌生,是指他們對章程特色的內涵仍處于懵懂狀態,在制定章程時缺乏特色意識,將其與辦學特色、章程差異性這兩對概念混淆,對特色內涵的理解產生偏差,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章程的質量。由于對章程特色的認識不清、界定不明,各校章程的特色建設可謂五花八門。
辦學特色是指學校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有別于其他學校的獨特辦學風格、獨到辦學理念以及在人才培養、教學研究、校園文化等方面的特色。中小學章程的特色是辦學特色在章程這類具有憲法性文本中集中而概括的反映,并且提煉每所學校在依法行使辦學自主權以及內部管理實踐過程中的精華,比如在職教師繼續教育以及考核方式、家校合作方面的獨特做法。這兩對概念都蘊含著學校個性化發展的要求,但章程特色具有比辦學特色更廣的外延。
章程的差異性是指每所中小學校的章程之間彼此區別的狀態,表現為校名、校徽、校址等校本元素的不同,體現在語言文字表達方式上的不同,存在于章程框架結構中的不同,但這些差異性只是章程特色的外在表現形式,并不能和特色畫上等號。兩者既有相同,又有區別,特色更強調獨特性,屬于章程本身的內在屬性,而不僅僅是章程差異性的呈現。并且特色不完全具有排他性,對于個案而言,差異性的落腳點在于人無我有,而特色的關鍵應是人有我優。這是各學校在章程特色建設過程中最需要注意的一點。
(二)共性要求與個性元素協調失衡
共性要素與個性內容是學校章程特色建設過程中必須處理好的一對關系。共性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個性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個性基于共性而形成,又體現并豐富著共性。結合實際,很多中小學章程并沒有在共性與個性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規定的共性要素體現不足,區域因素、校本元素等個性特征嚴重缺失。在北京市中小學校章程制定項目組對北京市中小學章程建設情況的調研過程中,發現不少學校在章程如何與學校實際、特色相結合的問題上存在困惑,校本元素并沒有在章程中得到很好地反映,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章程作用的發揮。
教育部門規定的共性要素是中小學章程中最基本的內容。教育發展以及人才培養的規律具有普適性,學校發展所依賴的外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環境具有相似性,章程必須依據的憲法以及教育法律法規具有共同性,因此中小學章程的共性是必需的、必然的、必要的,章程制定者應始終立足于共性要素,落實并規范中小學校辦學和管理實踐方面的工作。所謂章程的特色建設是指在章程的制定過程中,既要注意對學校特色實踐的反映和提煉,又要對校史校情、學校精神進一步傳承和創新。對于那些對學校發展幫助非常大的、經實踐證明有效的做法和經驗,需要在學校章程中加以提煉和固化,以使這種做法得到保持和發揚,對學校的發展起到更大的引領作用,以個性化的章程引領學校特色化發展。 因此,盲目脫離共性特征追求標新立異。只會使章程建設失去方向,乃至形成有章不能依、有章不可依和違法違規的局面。盡管如此,章程的制定仍然存在創新空間,著眼于學校實踐經驗、在共性要素中尋求突破,體現校本元素,彰顯辦學與治校特色,給章程撕下形式化、單一化的標簽,注入生命血液,賦予其活性,增強章程指導學校工作的力度與效用。
(三)章程特色建設拘泥于形式
目前,許多中小學校在章程特色建設的過程中陷入一個誤區——謀求形式特色。其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章程的框架結構、語言文字等方面做出變化,章程內容形同宣言書或誓詞,多是籠統、模糊的概要性條文,難以為學校改革發展以及依法治校提供有力依據和切實保障;二是將學校辦學和管理的規章制度匯編成冊,把已有的總體規章制度改編為細節操作型章程,內容籠統、空泛,缺乏辦學理念等頂層設計及現實的執行價值。前者側重于章程結構的順序調整以及文本內容敘述方式的不同,后者只呈現出規章制度條款,過于細化,且沒有結合學校獨特的改革實踐與經驗,導致學校章程的千篇一律、似曾相識。
章程特色建設應涵蓋兩方面內容:一類是辦學和育人特色,緊扣學校歷史、現實、未來三個節點,在校本課程選擇、學校育人目標、發展愿景等共性要素上。體現學校獨特的教育理念:一類是管理和治校特色,符合學校在處理內部各類關系時的實際做法,尋找學校在解決共性管理問題、矛盾時的優勢,從中凝練章程特色,并不是為了特色而特色。只有立足師生需求、結合學校實際、凝練辦學精髓、固化特色實踐的中小學章程,才會真正發揮作用,以特色引領學校發展,使其成為學校發展的戰略選擇,明確方向;使其成為學校文化的沉淀與傳承,凝聚價值;使其成為學校的核心競爭力,塑造品牌。
三、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的實踐路徑
建設彰顯特色的中小學章程有利于改變千校一面’’的狀況,有利于以章程特色引領學校的特色化發展。目前,有些學校對建設特色章程進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制定的學校章程彰顯了學校特色。因此,面對當前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存在的問題,結合一些學校的實踐經驗,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切實推進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
(一)加強培訓指導,樹立正確的特色意識
從中小學章程建設現狀來看,目前一些中小學制定的學校章程缺乏特色。究其原因,主要是對章程特色的認識不足或理解偏差。要建設具有特色的中小學章程,在章程制定之前。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的指導培訓工作。如北京市教委在建設中小學章程時就發揮了指導作用,不僅每年將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列為重點工作,而且專門設立了中小學章程建設與學校管理改進研究項目,將行政推動與專家指導相結合,積極邀請專家在全市開展有關章程建設的專題講座,開展與其他省市學校章程建設的經驗交流活動,實地指導學校如何根據本校實際制定章程,從而有力地推動了北京市學校章程的制定工作。
由此可見。建設具有特色的學校章程,離不開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牽頭指導。教育行政部門可以通過采取邀請專家指導,尤其是開展章程特色建設方面的講座,出臺一些舉措鼓勵中小學開展地域之間、校際之間的章程特色建設經驗交流會等形式,使章程制定者樹立建設特色章程的正確意識,改變其錯誤的觀念,認識到僅僅在章程的框架結構、語言文字等方面做出變化并不具有特色,真正的特色是要體現在章程文本的內容上。
(二)遵循共性要求,凸顯特色元素
中小學章程是共性與個性的統一體,制定學校章程需正確處理好共性與個性的關系,切不可顧此失彼。一方面,特色是共性基礎上的特色,中小學章程具有特定的共性要求和共性要素,而這些共性正好反映了中小學運行發展的客觀規律,因此在建設章程特色時,不能回避共性,反而應堅持和遵守。20xx年教育部印發的《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對學校制定章程的程序及有關要求等進行了全面規定,因此,中小學在制定章程時必須予以遵循。
現階段,從一些已經公布的中小學章程文本來看,大都涵蓋了規定的共性要素。如北京市海淀區、上海市虹口區、山東省東營區等地區學校制定的章程文本大都涵蓋了學校名稱、校址、辦學宗旨、辦學規模、內部管理體制、學校重要工作的管理、校長、教師和學生的權利與義務等相對固定的內容,這也為正在制定或準備制定章程的學校提供了很好的樣本。此外,章程是現代學校制度的載體和治理的依據,它體現著一所學校特有的歷史傳統、辦學理念和辦學特色。如北京市的《東城區史家胡同小學章程》,其將辦學宗旨規定為三全三愛三服務,即培養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面向全體學生、對學生全方位負責;愛事業、愛學校、愛學生;為學生服務、為家長服務、為社會服務。因此,中小學在制定學校章程時,雖然要遵循必要的共性要求,但不能因此放大共性而忽視特色建設,而應著眼于在涵蓋共性要素的基礎上體現校本元素,彰顯學校特色。這就需要中小學在建設學校章程的過程中,明確界定共性特征的邊界,為章程特色建設留下空間,從而使章程呈現出必要的共性,充分的特色。
(三)走出形式誤區,立足實質內容
形式上的特色并非特色,章程特色應體現于章程的文本內容中,故而中小學在建設章程特色時,應著眼于實質內容。總的來說,章程特色建設應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辦學和育人特色,二是管理和治校特色。要章程制定者緊扣學校歷史、現在和未來。
首先,要回顧學校歷史,梳理學校的發展脈絡,總結學校的優秀歷史文化傳統、精神理想和辦學特色,將其加以凝練并固化到章程文本之中。其次,要立足當前,分析學校的現實情況。中小學在章程文本中規定學校的辦學理念、人才培養、管理體制、治理模式等內容時,要深刻總結學校現實改革發展的成敗得失,將有利于學校發展又具有特色的實踐經驗和做法加以提煉和固化。如上海市虹口區《廣靈路小學章程》中關于教學的有關規定,堅持具有學校特點的‘活化教學目標、趣化教學過程、情化師生關系、精化練習設計、多元化評價’的‘五化’教學策略,以校本教研為抓手,優化課堂教學。最后,要面向未來,在章程中規劃學校的未來,提出改革的設想,為學校未來的特色發展預留空間,這實際上就涉及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理念關系著學校的長遠發展以及人才培養,因此,建設章程特色需要學校明確學校的辦學理念,并且根據國家的宏觀政策和自身的管理實際做出前瞻性思考,并將這些內容融入章程文本中。此外,建設章程特色需要考慮區域因素。在我國,不同的區域有不同的歷史、文化、經濟等特點,而區域特色是學校特色形成的基礎,章程特色建設應該考慮并且全面深刻地反映這一因素。
(四)提煉既有規章制度,豐富章程特色
我國大部分中小學是依靠既有的規章制度來保障學校的正常運轉與發展,建立章程的學校少之又少。近幾年來,由于國家政策的推動以及人們認識的提高。中小學才開始陸陸續續建設自己學校的章程,改變無章治學的現象。目前部分中小學章程的制定滯后于學校的既有規章制度,因此各學校在制定中小學章程時應妥善處理既有規章制度與中小學章程之間的關系。一所學校的規章制度是根據學校自身的特色總結而歸納形成的,有些規章制度很好地突出了學校的自身特色,因此建設具有特色的中小學章程,應積極汲取學校既有規章制度中體現出學校特色的那部分內容。然而,也要注意學校章程是學校的基本法,它不能取代規章制度,只能對一些事項做出原則性規定。而不能細化。在汲取體現學校特色的內容時,應秉持高度概括的原則,集中、準確地歸納,有所取舍地吸收消化,將既有規章制度中彰顯特色的內容融人章程文本中,充實章程的特色,使制定的章程能夠充分體現學校的辦學特色和發展目標,突出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起到引領學校發展的作用。
學校的章程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馨苑文學社是在株洲市第七中學團委指導下,形成的一個文學色彩極其濃厚的學生社團組織。
第二條:馨苑文學社是為壯大文學力量,增強凝聚力,培育校園文學寫手,提高高中生文學創作能力和創作活動,不斷提升文學品位,打造一流文學園地,共同發起成立的學生社團。
第二章:名稱與宗旨
第三條:文學社的正式名稱是“馨苑文學社”。
第四條:文學社的活動宗旨是“培養學生的人文素養,發揮學生的文學特長;豐富學生社團生活,推動學校精神文明建設”。
第五條:文學社的表現形式是期刊《馨苑》。
第三章 社員管理
第六條:凡認可并遵守《文學社章程》,愛好文學且有志于業余創作的我校學生,均可向文學社提出申請,經團委和文學社批準后,即可加入這一組織。
第七條:凡文學社會員均可根據自己的特長向文學社書面申請,負責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八條:文學社會員均享有如下權利并同時履行如下義務:
1、有參與本社所開展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2、有向文學社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3、所有會員在搞好學習的前提下,有參與組稿、改稿和審稿及文學社一切活動的`權利。
4、遵守發令法規、校紀校規。不得有損害社會、學校和文學社利益的言行;
5、所有會員每兩星期必須交一篇練筆,主題統一定;每個月至少投稿一次,內容自定。
6、自加入本社之日起,所有會員必須善始善終、群策群力,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到文學社的各項工作之中;
第九條:文學社對會員履行如下義務:
1、邀請有一定文學造詣的老師、專家對會員進行文學輔導、舉行文學講座;
2、按時編輯校刊,在會刊上擇優發表會員作品,對內容和題材佳的稿件將推薦到各級報刊雜志社;
3、每學期評出優秀會員、編輯及文學社工作負責人
4、在團委批準同意下,不定期舉行筆友會、改稿會、演講會、辯論會等;
第十條:文學社常務機構,其設置情況另附;
第十一條:文學社負責人和會員均須遵守章程和社內決議,實事求實地宣傳文學社,腳踏實地地搞好組織建設,對違反章程和社內決議,對文學社造成不良影響者,將視情節輕重作出處分。
第十二條:投稿要求
1、投稿時間:每月15日之前。
2、投稿地點:副社長處。
3、投搞須知:需要寫清作者姓名(含筆名)、班級。
4、稿件處理:由副社長作好登記后交責任編輯修改、審定后上交主編,主編對稿件進行評審,之后分類登記。所收稿件由編輯部組稿并負責整理,編輯部編發稿件時從中選定。
5、審稿標準:以質取稿,優稿優發。以質量、用途分:優先稿(A類)、主用稿(B類)、備用稿(C類)和廢棄稿(D 類)
附:文學社常務機構:
一、社員全體會議
1、全體社員參加。會議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內、每學年結束前一月內各舉行一次,由副社長主持。
2、社員全體會議職責。 ①監督文學社各項日常工作。 ②對文學社內重大決議進行表決。 ③審議社長學期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總結。
二、編委會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編輯出版的方針、政策和法令; 2、審定《尖尖角》編輯方針和辦刊宗旨,以及編輯部的編輯出計劃; 3、定期檢查指導編輯部的工作; 4、定期召開編委會會議,聽取編輯部工作匯報,研究解決編輯部和委員們提出的有關編輯出版問題,審查評議《尖尖角》編輯排版、印刷質量和出版發行中的問題。
三、社長、副社長
1、社長職責 ①主持文學社的日常工作、組織社員活動。 ②定期向社員全體會議匯報工作。 ③監督、指導所轄各部門的工作。 ④主持對副社長、各部門主任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評定。 2、副社長職責 ① 副社長兩名。協助社長處理校內日常工作。②定期向社長匯報工作。 ③監督、指導所轄各部門的工作。
四、編輯部
編輯部設主編一名、副主編三名,責任編輯若干名,綜合部主任兩名。
1、編輯部職責:編輯《尖尖角》社刊。
2、主編、副主編職責: 主編負責社刊的出版、印刷質量,負責一個欄目的選題、組稿、約稿,并對每期擬采用的稿件提出初步意見,向編委會匯報。副主編協助主編工作,并側重一個欄目選題、組稿、約稿,提出擬采用的初步意見,向主編匯報。
3、責任編輯職責:①負責作者投稿的登記、初審,選編擬刊用的稿件送主編終審。②認真編輯、加工和校對刊用的稿件,做好版面設計,做到刊用稿件的"齊、清、定、美"。③嚴格實行編輯規范和標準,按時按量完成編輯出版任務。④ 積極開展社刊編輯和相關學科的科研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專業水平。
4、綜合部主任職責: ①協助社長、副社長舉辦各種講座、培訓等活動,處理文學社日常事務。 ②社員管理。 ③稿件收發。
學校的章程10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主要任務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四章 教職員工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六章 學生及家長的權益和義務
第七章 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建立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的運行機制,保證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貫徹執行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為本辦學指導思想,實現縣內一流,市內知名的辦學目標。
第三條 本校名稱為長豐縣北城力高學校,位于長豐縣雙鳳開發區蒙城北路與金梅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處,是公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基本辦學經費由地方財政撥付。
第四條 本校由長豐縣教育體育局領導,是獨立事業法人單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并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五條 本校的校訓是自強不息、敢為人先,教風是團結、嚴謹、善教、創新, 學風是勤思、好學、合作、進取。
第二章 主要任務
第六條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國實施素質教育,堅持“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師生共同成長”的辦學思路。
第七條 依法在普通中小學教育階段(普通高中)為受教育者學習文化科學知識、思想道德養成、發展智力和培養技能、進行科學探索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場所和設施、設備。
第八條 初中、小學教育屬于義務教育范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
第九條 重視和加強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堅持以“五愛”教青為基本內容,以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為主線,以基礎道德和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為基礎,使受教育者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十三條 致力于建立一支學歷合格、師德高尚、年齡結構合理、業務素質優良并具有奉獻和創造精神的教師隊伍。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十四條 本校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領導下實行校長負責制。
校長及班子成員實行面向全縣選配,由上級主管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對外代表學校。在校內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校長按規定有最后決策權,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領導決策機構
(一)校務委員會。由校長主持,學校的黨政校級正副職人員參加,審議和決定學校的重大事項。根據需要和可能,在有影響的校友和社區人員中聘任校務委員,參與學校管理。
(二)黨組織。北城力高學校黨支部是中國共產黨在學校的基層組織,起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對校長工作和學校整個行政工作進行監督,以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學校得以正確貫徹執行,確保學校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
(三)校長辦公會。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學校中層正副職人員和其他有關處室、組負責人參加,討論和決定校長提交約有關事項。
第十六條 執行機構
(一)校長辦公室。負責做好學校決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務的執行、反饋工作信息,傳達學校領導的工作意圖,推動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政教處。負責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過年級組和教學班執行校務委員會和校長辦公會關于學生德育工作的決策。
(三)教導處。負責學校的教務工作,通過教研組和教師執行校務委員會和校長辦公會關于教學方面的工作決策,落實教學常規,執行教學工作計劃,進行教學全程的組織、監督和調控。
(四)總務處。負責學校的總務后勤和勤工儉學工作,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理好財,嚴格制度,管好用好校產。搞好校舍建設,負責校園的綠化、美化工作。
(五)教科室。負責學校教育科研工作的開展。
第十七條 學校實行層級管理,實行崗位責任制。副校長要起到校長參謀、助手作用;學校部門負責人是學校行政工作的管理組織實施者,應協助副校長抓好管理,全體干部應具有現代教育思想和管理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和責任意識。
第十八條 監督機制
教職工代表大會。教代會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代表以教師為主體,由全體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教代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聽取和審議學校的工作報告,參與審議學校的工作計劃、發展規劃、教育教學和管理制度,審查學校的財務收支、依法監督校長和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數代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會行使教代會職權。高中建立學生會組織,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和監督。
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制度。接受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和公眾媒體的監督,規范學校辦學行為。
第四章 教職員工
第十九條 深化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據國家政策、法規和工作程序,推行教職工聘用(任)制和競爭上崗制度,建立起與社會主
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人事管理體制和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提高教職工素質,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提高辦學質量效益。
在教職工評聘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標準。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不勝任現職工作的教職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緩聘、待聘、解聘。
第二十條 學校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和教師技術職稱評定制度。鼓勵教職工在職進修。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法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待遇,學校通過對教職工的工作評估推進學校內部勞動分配制度改革,堅持獎懲制度,調動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
第二十三條 本校教職工嚴格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二十四條 教育教學的整體目標與任務:促進學生身心素質的協調發展,構建學生正確的認知結構,使學生的思想、道德、行為整合一體。
第二十五條 德育工作:學校成立德育工作小組,通過各種途徑確保德育工作落到實處。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學會與人相處,自覺成為品德良好、人格健全、行為規范的.模范執行者。
第二十六條 教學工作:學校以教學為中心,抓好科學管理,深化科研教改,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1、端正教育思想,依照國家課程計劃,開齊開足各學科課程,搞好科際間學科滲透,使學生獲得廣博的知識。
2、認真搞好課程改革。
3、更新教育觀念,切實抓好科研課題的實踐。
4、嚴格執行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下發的“減負”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在廣泛開展體育、藝術教育的同時,增強學生自我鍛煉的意識、自覺審美的情趣,使課內、課外有機結合,使普及和提高相得益彰,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斷提高校園文明程度。
第二十八條 學校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工作。通過富有成效的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工作,形成濃厚的教研學術氛圍和鮮明的學科教學流派。
第二十九條 學校環境是重要的教育資源,是隱性課程的具體反映,是學生安靜地讀書、愉快地生活的場所,校園環境的設計和布置充滿教育意義,并達到綠化、凈化、美化、人文化要求。
第六章 學生及家長的權益和義務
第三十條 本校學生享有下列合法權益:
(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四書資料;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學校的章程11
學校章程是學校依法治校、依法辦學的基本依據,制定學校章程是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重要舉措。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xx-2020年)》、《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要求,奉賢區教育局以“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創新,特色工作出經驗”為目標,積極落實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各級各類學校法制化管理水平,為實現區域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現將我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落實情況
1.統籌安排,有序推進
區教育局高度重視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健全領導組織、明確章程制定的重點與難點,專門制定了《奉賢區教育局推進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方案》,統籌規劃全區學校章程建設進程,具體部署全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按照“布置、核準、完善、總結”四個步驟,有序推進全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
結合區域學校量多、面廣、線長等現狀,區教育局確定了符合區情的工作目標,即“到20xx年7月,區級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局直屬單位完成制定或修訂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的清理,并向全區同類學校示范;20xx年7月,全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完成制定或修訂學校章程;20xx年12月,完成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實現‘一校一章程’,形成政府宏觀管理,學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辦學、依法接受監督的教育管理新格局。”
2.加強指導,科學實施
為加強對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的指導,區教育局成立了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教育局、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區教育局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組員由宣傳科、組織人事科、基教科、職成教科、行政許可科負責人組成。同時,設立學校章程建設工作辦公室,指定2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相關工作。
在學校章程建設推進過程中,區教育局在區域層面大力開展培訓指導工作,并下發《關于推進我區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的實施意見》,就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從認識上,進一步統一思想、達成共識、加強重視;從操作上,就學校章程制定的基本程序逐一說明、統一規范;并要求學習內部層層發動,向師生、家長、社區代表等宣傳章程建設相關工作,提高章程建設工作知曉度和認同度。
3.核準修訂,全面落實
根據總體工作要求,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均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修訂了學校章程草案,并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修改、通過后,報送局相關科室審核備查。截止20xx年7月15日,全區119所中小學幼兒園全部完成章程制定、修訂工作;區教育局于20xx年5月成立了專門的章程審核小組,對各單位章程進行逐一審核,并于8月30日前,將審核修改意見全部反饋給基層學校;目前,陸續收到各校重新完善的章程,預計9月30日前能夠收齊全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
二、工作特點
在推進章程建設過程中,區教育局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從制定學校章程入手,面向未來規劃學校發展,逐步建成“一校一章程”、“一校一制度”、“一校一特色”的現代學校制度體系,其中,牢牢抓住了“三個結合”:
一是與學校評價制度相結合,實現上下聯動。要求各學校以章程為依據,加強配套的規章制度建設,確保學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如解放路小學在制定完善學校章程的過程中,認真梳理了學校已有的各項制度,依據法律和學校章程對校內的規章制度進行了清理,并形成了最新版本的《上海市奉賢區解放路小學章程及管理制度匯編》,確保學校制度體系的合法適當、協調統一。
二是與謀劃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實現遠近互動。要求各學校以學校章程為統領,根據學校管理現狀,加強學校的規劃制定,實現學校自主發展,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可持續發展,為深化奉賢教育綜合改革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如實驗中學在制定完善學校章程及配套制度的過程,始終圍繞“以人為本,自主發展”這一辦學理念,就師資隊伍建設、課程教學改革等學校發展問題進行了科學規劃。
三是與形成學校辦學特色相結合,實現單一與綜合推動。要求各學校以章程為依托,以“一校一品”創建工作為契機,進一步明確學校辦學目標,提煉和升華學校管理特色,彰顯學校辦學個性。如金匯學校在修訂完善學校章程的過程中,明確將“培養具有中國文化素養和現代意識的公民而奠基”作為特色辦學的目標,通過“彩虹樂團”等校園文化活動的品牌打造,在鄉鎮學校中成功凸顯學校自身的辦學特色。
三、后續工作安排
良法善治,與章程建設工作相比,章程的實施更具有實際意義。因此,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除了按照預計的'時間節點完成所有學校章程的核準工作外,更為重要的就是要確保學校章程切實落實。一方面,要加強對學校管理者的指導監督,通過建立健全長效監督機制,促進學校管理者實施章程、用好制度、用活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學校師生的宣傳指導,讓學校章程真正成為師生權利權益的有效保障,讓學校章程真正體現其生命力所在。
以上是我區推進學校章程建設工作的總體情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借鑒其他區縣的好做法,更好落實“一校一章程”建設工作,有力推進我區依法治校工作,努力開創奉賢教育綜合改革新局面!
學校的章程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規范學校的日常活動,更好地發展民辦教育事業,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民和縣三味書屋培訓學校有限公司。學校地址:民和縣川垣新區東垣御景2路
第三條 辦學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教育教學質量,遵守誠信原則,依法辦學。
第四條 學校性質:自愿舉辦,是從事教育事業、非盈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
第五條 學校業務范圍:高中文化課輔導
辦學層次:
辦學范圍: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招生對象:高中生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十一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教職工代表和熱心教育事業、品行端正的社會人士組成。
第十九條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學校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對外發生法律關系,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學校法定代表人的罷免,需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報審批部門備案。法定代表人離任,應依法進行離職財務審計,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十條 學校校長
校長由董事會提出,報審批機關核準后聘任。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學校董事會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教學和行政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行使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
(二)依法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四)制訂和修改學校規章制度,設置校內管理機構;
(五)根據章程規定的辦學層次、范圍、形式、招生對象,設置、調整專業或學科,自主招收教育者,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學校有教材選用、課程設置自主權。
(六)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實施獎勵或處分;
(七)對受教育者頒發寫實性的學業證書;
(八)聘任教師及職工、確定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九)根據規定確定和調整課時收費標準;
(十)管理和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十一)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正常教育教學活動不得非法干涉;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信守職業道德;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學員學習期滿,應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頒發寫實性的學業證書;
(五)以適當的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六)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及標準,代辦費使用應發清單;
(七)按有關管理部門的規定,按時、正確完成各類報表,上報各類材料;接受管理部門的檢查、評估和年檢;
(八)加強教學管理,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認真抓好備課、上課、課外輔導和考試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九)依法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三條 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學校應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全面貫徹素質教育。
第二十四條 學校須經浦東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取得《辦學許可證》后,依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向浦東新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部門進行登記,申辦《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學校在具備《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銀行開戶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票據購印證》后依法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第二十五條 接受主辦單位和業務主管單位派專人定期的檢查和指導。校長應定期向主辦單位和業務主管單位匯報學校工作。
第二十六條 擔任學校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的人員之間,實行親屬回避制度。
第二十七條 學校辦公、教學在同一地址。
第二十八條 建立、健全和執行學校人事管理制度、學校教學管理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學生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依法治教。
第二十九條 實行全員聘任制。校長聘任專、兼職教師和其他職工,簽定聘任協議(合同)后上崗。
第三十條 聘任政治素質高、師德好、有任職資格、具有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稱、有一定教育教學經驗的教師任教;聘任政治素質高、懂業務、責任性強的管理人員任職。
第三十一條 建立教學檔案,每年十二月份按檔案目錄分類訂好上一年檔案歸檔。
第四章 資產與財務管理
第三十二條 學校注冊資金為20萬元。
學校經費來源:
(一)舉辦單位出資;
(二)學費;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 學校存續期間,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業務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四條 學校存續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三十五條 學校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七條 學校董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學校的資產管理,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自身監督。
第三十九條 學校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對民辦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終止
第四十條 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一)學校自行解散;
(二)學校分立、合并;
(三)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 學校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提出清算程序和原則清算,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學校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終止,并將辦學許可證和印章交回審批機關予以銷毀,同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與終止程序
第四十三條 學校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董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四十四條 學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停辦
的,由董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須經學校的董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董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審批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
學校的章程13
廣播操、眼保健操、大課間體育活動是小學體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增強學生體質有著重要的作用,為了使學生養成自覺鍛煉身體的`習慣,不斷增強體質,提高運動技術水平,特做如下要求:
1、堅持每天一次廣播操,一次眼保健操制度。
2、課間操要求每位學生都要參與,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堅持晴天室外操,雨天室內操。班主任老師跟班,負責班級管理,體育老師一人整隊,其余體育老師分級部檢查、監督學生做操情況。每天對學生做操情況進行匯總。
3、要求課間操各班集合整隊,做到快、靜、齊,做操動作準確、優美,姿態正確規范,態度認真嚴肅,并組織學生檢查,教師抽查,每周公布一次評比結果,將學生合格情況載入體育合格證。
4、組織學生積極開展大課間體育活動,做到時間、場地、器材、經費、教師五保證,確保學生每天1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
5、大課間體育活動的內容與形式要豐富多彩,能夠滿足不同特長、不同舉、不同層次學生的發展需要,促進學生的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和審判素質的全面提高。
6、班級制定本班的大課間活動方案,堅持依照課外體育活動安排表進行,由各班主任負責組織,體育教師負責巡回指導,做好活動情況登記,搞好學期總結測評。
7、學校堅持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舉辦學校體育節、藝術節,使參加人數達到學生總數的100%。
8、成立校級田徑隊、舞蹈隊、合唱隊、管樂隊、科技活動組、信息技術活動小組等課外文體活動小組,促使孩子們全面發展。
9、在課外文體活動的組織與實施過程中,要加強安全教育,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0、學校對班主任及其他教師落實此項制度情況進行考核,學期末與教師獎懲掛鉤,與教師學年度考評掛鉤,與教師評優選先掛鉤。
學校的章程14
汪清縣教育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我校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具體指導下,于20xx年3月開始起草《汪清縣天橋嶺林業小學學校章程(試行稿)》(以下簡稱《章程》),經過多方聽取意見,反復研究推敲,多次修改,現經全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章程》對本校的'辦學宗旨、主要任務、內部體制、教職工、學生及家長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形式、章程修改程序等重大問題,依法作了明確規定,對于規范學校行政管理,加快依法治校進程,促進教育改革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據此我校擬將于批準之日起實行《章程》。
以上如無不當,請予批準施行。
汪清縣天橋嶺林業小學
20xx年9月21日
學校的章程15
開展健康促進學校工作,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是我們學校應盡的職責和義務,為進一步確保學校各項活動的開展,促進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章程。
一、確立完善的健康政策
1、學校建立衛生制度,加強學生個人衛生、環境衛生的管理。
2、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飲食衛生管理,辦好學生膳食,加強營養指導。
3、學校制定禁止吸煙、喝酒及影響學生生理、心理健康的制度。
4、學校保證男、女生在利用教育資源方面的平等。
5、學校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
6、學校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做好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時做好地方病的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二、維護學校衛生的物質環境
1、學校采取措施,使環境保持安全衛生。
2、學校提供足夠的衛生設備和安全飲水。
3、鼓勵學生愛護學校公共設備。
4、學校努力確保盡可能好的物質條件以盡力完善學習環境。
三、建立和諧的學校社會環境
1、學校努力創建一個相互關心、信任和友好的校園環境。
2、學校努力給生活條件較差的學生予以適當的支持和幫助。
3、學校努力提供一個使所有學生都受到重視,所有優差學生都受到關愛的環境。
4、學校努力關注家長的教育需求。定期召開家長會,聽取家長意見和建議。
四、努力營造良好的`社區關系
1、在學校生活中提倡家庭和社區的參與。
2、學校積極地與當地社區建立聯系。
五、幫助獲得健全的健康技能
1、學校把健康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工作之中。
2、健康教育課程設置應充分考慮學生在理論上理解以及在實踐中的應用能力的培養問題。
3、教師應做好足夠的準備,充分發揮健康促進學校關鍵參與者的作用。
4、其他的有關人員(家長、管理者等)應基本掌握與健康促進學校有關的技能。
六、提供優良的健康服務
1、學校盡量為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基本的健康服務。
2、學校盡量爭取有關部門對學校健康促進工作提供幫助。
3、學校適時請衛生部門對教師提供技能培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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