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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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體局《關于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學生實際情況,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全力推進班級學生自主管理,建立科學規范的評價機制,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和有個性的發展,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二、組織機構
(一)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
(二)年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職責:按照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指導班級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對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公示、認定,解決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等。
(三)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職責:對本班學生進行培訓,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指導學生做好成長記錄,組織開展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交流及認定,解答學生與家長的咨詢等。
三、評價內容、時間及評價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生民主評價、自主管理常規評價、課程評價、標志性成果4部分組成,評價結果由三年(六個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一定的比例累計生成,用等級制表述。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A等級不高于學校當屆在籍畢業生總數的30%,B等級不高于50%,D等級的認定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根據該年級學情認定。遵循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指標多元性、評價標準科學性、評價方式公正性、評價結果合理性、評價過程可操作性的原則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四、日常評價、學期評價、畢業評價的結果呈現方式及各等級比例
(一)每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期末學生民主評價成績10%+班級自主管理常規評價20%+課程評價65%+標志性成果5%。
(二)學期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A等級的比例不超過30%,B等級不超過50%。D等級嚴格控制。班級在期末總評中在一檔的班級適當增加A等級獎勵名額(名額數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決定),獎勵名額從B等級中扣除。評價結果經校評價委員會復審分學期在班級、年級內向家長和學生進行公示(年級張貼,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年級評價工作小組簽字,結果由學校備案保存。如有異議,可以向學校評價委員會申請復議(2個工作日內答復),評價結果變動的重新公示。
(三)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學生畢業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畢業年級、班級評價工作小組開展工作,包括確認畢業評價成績,分配各班A、B等級比例、認定學生畢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學校復審、公示認定等級、學生確認認定等級等環節。
1、三年所占比例分別是初一30%,初二30%,初三40%。最后得分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數生成該生綜合素質畢業評價成績,學生本人對生成成績進行確認,年級評價工作小組審核評定。
2、學校評價委員會以班級在籍人數的不高于30%、50%的比例分別作為各班級認定A、B等級的基礎指標,另外按照最后學年班
級量化成績劃分三檔進行A等級獎勵名額分配,最終確定畢業年級內各班的綜合素質總評A、B等級人數。
3、畢業班級評價工作小組按A、B、C等級評價比例和獎勵名額生成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等級向學生和家長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學生和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學校評價委員會申請復議,評價結果變動的重新公示。
5、畢業年級評價小組將無異議后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進行打印,發放到班級進行學生簽名確認、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簽字生效。
6、最終評價結果經學校蓋章后備案保存。
五、操作流程
班級是評價的主體,班主任是每個班級評價的具體組織者。每個班級要在年級、級部統一指導下切實建立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既要搞好學生日常學習習慣、行為習慣的過程性評價又要做好期末總結性評價,期末評價期間邀請本班家委會代表做好監督,期末評價結果向學生公示并通知家長。
(一)期末學生民主評價(10分)
每學期期末由班主任主持,學生民主選舉本班10名學生評委對全班每個學生進行打分評價,所得的平均成績(滿分是2分,各去掉一個最高最低分)計入綜合素質評價中;全班互評平均成績(滿分是5分,各去除3個最高分最低分)、小組互評平均成績(滿分是2分,各去一個最高最低分)、個人自評(滿分是1分)計入綜合素質評價。
(二)自主管理常規評價(20分)
根據每個在校學生一日常規量化打分到每個學生,按最高分20分,最低分10分的級差劃定每個學生的成績計入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學生每周的常規量化成績每周匯總一次,班內公示。
(三)課程評價(65分)
(四)標志性成果得分(此項得分,累計得分不超過5分) 1、評優樹先:
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5分;縣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3分;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1分。市級優秀團員得3分、縣級優秀團員得2分、校級優秀團員得0.5分。以最高榮譽稱號為基礎計分,增加稱號校級及以上每一次加0.5分。
2、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學校組織的活動單項獎或榮譽類,國家、省、市、區、校級分別為5分、4分、3分、2分、0.5分。以最高獎項、榮譽為基礎計分,增加獎項校級及以上每一次加0.1分。
3、積極參加學生自主管理工作,校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得2分,部長得1分,干事得0.3分;年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得1分,部長得0.5分,干事得0.2分;班級七個自主管理團隊部長每人得0.5分。本項目以最高管理層次為基礎計分,每增加年級及以上一個職位加0.2分。
4、積極參加學校各類社團活動,社團負責人得0.5分(最高計0.5分),社員(可參加多個社團)得0.1分(最多計0.3分);學校優秀社團雙倍計分;縣級以上優秀社團負責人同區以上三好、優干得分,成員得1分。本項目以最高管理層次職位為基礎計分,每增加年級及以上一個職位加0.2分。
5、在本校校報校刊發表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學生論文、作品評選獲獎作品以及在國內公開出版的報刊(國內統一刊號CN—)和書籍(標準刊號ISSN或ISBN)上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等。國家、省、市、區、校級每件分別賦分2分、1分、0.3分、0.2分、0.1分,以最高級別記分,每增加校級及以上作品每件加0.1分。該項得分最高計2分。
6、對可能加重學生負擔和大量占用學生校外活動時間的項目(如社會藝術水平等級結果等)不計分。
7、標志性成果的記入:以上各項標志性成果,由各組織部門發放證書或提供證明,學生本人持證書原件或論文作品刊物原件,由各班級工作小組進行統計、賦分,期末匯總由年級工作小組審核后記入評價檔案,報學生成長中心備案。
六、底線認定辦法為了充分發揮評價的管理功效,對受到學校重要表彰或重大違紀的學生,實行“一票肯定”或“一票否定”。
“一票肯定制”:受到學校重大表彰(對學校整體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根據實際情況界定),當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可直接劃為A等級。
“一票否定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事學生本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可直接劃為D等級。
(一)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對其他同學造成身心傷害者;
(二)將火機、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內者;
(三)觸犯其他相關法律底線,造成不良影響者。
七、殘疾學生及轉學、休復學等特殊情況學生綜合素質認定辦法
殘疾學生根據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予以評定。轉學來的同學由原學校開具之前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證明。休學的學生休學的學期不計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復學后重新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認定。 八、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
(一)制定、修訂及備案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制定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進行,方案的制定要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進行,要廣泛聽取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人士的意見。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要以學校正式文件印發,并通過公開欄、網絡等方式公布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正式實施后要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接受社會監督。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要作為每年新生入校課程之一,使學生一入學就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要求,要通過開學第一課、家長會、發放“明白紙”、給家長的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向全部新生家長宣傳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政策,確保家長知曉率100%。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調整的要及時告知所有學生家長,修訂之后的方案要重新公示、備案、上傳。
(二)公示制度為規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減少隨意性,增加透明度,保證公正公平的對待所有學生,真正發揮該制度的積極引導、激發潛能的功能,促進學生的健康積極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1、公示內容及時間公示內容:
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組成成員名單,接受師生監督;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各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各項制度;于招生錄取參考的材料,接受全體師生及家長的監督。
公示時間:各項制度建設在每學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前一周進行。學生綜合評價工作在該工作完成后一周進行,公示期5天。
2、公示工作實施及反饋公示工作的實施: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批準,年級具體實施。采用政務公開欄、校園網、書面征求意見等方式。公示意見回收:通過電子郵箱(學校電子郵箱)或投訴舉報電話:(學校電話)回收反饋意見。對于反饋的.意見,年級進行匯總,級部具體落實。公示期屆滿,概不受理。
(三)舉報和申訴制度學校要設立舉報電話,學生、家長、導師或社會其他人士若對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和程序、結果等環節的公正性存在質疑,可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評價領導機構逐級舉報或申訴,評價領導機構要對舉報或申訴做出答復或處理,并對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過程和結果作詳細記錄。
(四)監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評價領導小組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質量評估,及時改進和糾正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級,并將抽測學生和年級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采取適當的形式向社會公布。
(五)培訓制度學校組織教師認真學習《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吃透精神,領會實質,使教師對評價工作的各個環節和細節把握清晰,保證做好評價工作;要利用多種形式,向家長,向學生、向社會宣傳國家課程改革的有關政策和理念,引發綜合素質評價細則,向學生、學生家長、社會人士宣傳解讀;學校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證每位參與綜合素質評價的人員及時有效地培訓,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評價能力。
(六)評價質量監控和完善機制在評價工作進行中和結束后,學校評委會人員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以保證評價工作公正,公開。
(七)誠信制度
1、推行評價工作“陽光工程”,建立并堅決執行“公示、監督、申訴、舉報制度”,做到評價工作公平、公正。
2、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委員會要加強自身建設,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列為學校重點工作,以誠信的態度,認真做好評價工作。
3、學校評價領導委員會要與所有組成人員及各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校長和教師要在相應的承諾書上簽字,學校要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4、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辦公室要以誠信的態度、高度的責任心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主動對學校評價工作各個環節予以全程指導和監督,對學生所有證件嚴格審核和發放,認真做好申訴、舉報的受理工作,提高評價工作質量。
5、全體教師以對學生高度負責之心,做好過程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總結性評價。評價一定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決不搞暗箱操作,評價做到透明公開,讓評價主體心悅誠服。
6、各評價主體要認真填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評價表上簽字蓋章。
7、評價的各職能部門和全體人員要加強自我管理,要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8、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長記錄袋的誠信機制。學校評價領導委員會要與所有組成人員及各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書,校長和教師要在相應的承諾書上簽字,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9、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公平、公正,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10、對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家長要協助配合學校、學生做好評價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不影響學校的評價工作。要建立學生、家長、社區評價制度,確保評價的公信度。
(八)違規處理辦法學生整理上傳的材料要經過審查人審核,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情況一律不予計入檔案,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留校察看等處分。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學生要計入誠信檔案,加強以后上傳材料的審核力度。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的級部主任、教師、家長代表、學生代表要嚴格按照方案進行評價審核,對于出現違規現象的成員,下學期取消評價小組資格。對于協助學生提供虛假材料,違規操作的評價小組成員要計入誠信檔案,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三年內評優資格、晉級晉檔資格的處理,情節嚴重違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2
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 、 智 、 體 、 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發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 “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舉例參照附表)
五、本方案從*****年春季開始在全鎮小學各年級試行。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3
一、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分低、中、高三個年段。考試總分各年級均為100分,其中口語部分(低年級含寫字習慣)20--30分,筆試部分70-80分。口試部分可以安排在筆試即期末(中)考試前一個月內進行。具體評價辦法如下:
(一)低年級
口試(20分)
1、朗讀(10分)
內容:教材選用的朗讀課文。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1-2篇課文進行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背誦課文指定段落;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前3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寫字習慣(10分)
內容:“三姿”及書寫。
方式:抄寫生字表或簡短的課文,分坐姿、握筆姿勢、握筆距離三項現場打分。
筆試(70分):
1、聽力(10分)
包括字、詞、句,以及簡單短文中基本問題的回答等內容。
2、基礎知識(60分)
字、詞、句、拼音、積累等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級
口試(30分):
1、朗讀(10分)
內容:從課外選定的美文。
方式:在選定的美文中由測試者任意抽取1篇準備10分鐘后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后4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3、口語交際(10分)
口試部分命題應立足生活,貼近教材,貼近學生。可依照由低到高、由易到難的原則進行。內容及方式包括:
(1)復述課文或講故事等;
(2)分角色表演課文中的對話;
(3)情景命題對話。小組形式(2人以上)抽簽決定情景命題對話。此類合作完成題目相當豐富,如合演課本劇、指定的童話劇等。小組合作完成的題目,由學生在考前抽簽,小組由各自抽的簽兒組成。學生抽簽后合作編排,設計服裝、道具、臺詞、曲子,從而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合作能力,提高口語交際水平。
筆試(70分):
筆試部分題目應注意整合多方面內容,貼近教材,貼近生活,關注基礎知識與技能,關注學生興趣,讓命題既扎扎實實又生動活潑。
筆試共分四大部分:聽力(5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20分),其中課內閱讀的比重略大于課外閱讀;習作(25分),含卷面書寫3分。
(三)高年級
口試(20分):
1、背誦(10分)
內容:(1)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2)課外積累的優美段落。
方式:(1)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2)學生提供自己積累本中的10-20篇段落,由測試者抽取1-2段當場背誦。
2、口語交際(10分)
可從以下題目選取內容及方式:
(1)課本劇或自編短劇;
(2)講述名著故事。在每學期學校規定的課標必讀名著推薦書目中,選取典型內容,制作成紙簽,學生抽簽并稍作準備講述故事。
(3)課外閱讀表達。提供課外閱讀文章,學生快速瀏覽、默讀,然后回答文后問題。問題設計要能夠考察學生閱讀后的獨特感受以及獨立思考之后的價值判斷。
筆試(80分):
筆試共三大部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30分),其中課外閱讀的'比重大于課內閱讀;習作(30分),其中含卷面書寫3分。
二、形成性評價
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習的結果,更要關注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過程。在做好終結性評價的同時,還要關注學生發展變化的過程,加強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可采用成長記錄的方式進行。語文學習具有重情感體驗和感悟的特點,因而量化和客觀化不能成為語文課程評價的主要手段。語文評價還應突出評價的反饋調節與激勵功能。學生的日常表現,以鼓勵、表揚等積極的評價為主,采用激勵性的評語,盡量從正面加以引導。
對于每個學生課堂學習中聽、說、讀、寫、習方面情感、態度等難以進行量化測量的內容,教師通過課堂觀察、課后訪談、問卷調查、作業分析等形式進行描述性記錄評價;班級內開展豐富多彩的語文學科實踐、競賽評比活動(手抄報評比、作業展評、故事會、朗誦比賽、書法比賽等),采用獎勵小紅旗、小紅花、星級評比等評價激勵措施;還要重視考查學生參與校內和校外語文性質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如在報刊上發表習作、參加校內外舉行的語文實踐活動,以及其他語文性質的合作實踐活動,培養其積極性、參與度、合作意識、實踐能力、語文綜合素養。
形成性評價方式貫穿于日常教學活動中,以自我評價為主,使其成為學生自主學習、自我反思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要加強教師、學生、家長之間的多向交往、互動、溝通、交流,尤其要加強師生之間的互動。教師和學生共同做好成長記錄,逐步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檔案。形成性評價的工具和方法應該體現多樣化。教師可以結合本班學生實際,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性,設計出個性化的評價工具,合理選擇評價方法,策劃評價活動。
形成性評價操作過程中,要注意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體現評價的過程性、動態性和形成性。切實發揮好形成性評價對學生進行質性評價的優勢,增強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力爭使每位學生健康發展。
三、組織實施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管理工作以學校為主開展。各學校按照評價的具體操作辦法,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進行全方位、多元化評價。
教育教學研究部門通過調研指導、檢查、研討、開展活動、抽測等形式,對學生的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管理。
四、有關要求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突破了傳統的評價模式,是新課程理念下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評價方式的改革和創新。學校和教師要轉變教育評價觀念,摒棄傳統的阻礙教師教學和學生發展的評價思想,勇于開拓創新,切實推動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發展。
學校在評價管理中,要積極推行,追求實效,做到周密部署、定期檢查、定期研究,防止評價項目和內容流于形式。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發展完善考試評價辦法。
充分發揮考試與評價的教育功能。要通過考試改革,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學生的終身學習奠定基礎;通過考試改革,改變教師的教學行為和方式,促進教師與學生共同成長和發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4
全面建立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對初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為了讓學生、教師和廣大家長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的基本要點,明確下一步學校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確保我校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緊張而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一、成立組織、明確分工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下設評價小組)
組長:黃明富
副組長:張遠冰、虞覺民
2、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組長:蔡剛
成員:錢軍、李偉及13位現任班主任
辦公室設在教導處。
3、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鄒天云
成員:張正平、周有智
辦公室設在政教處。
4、工作職責: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組全面負責全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評價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組織對班主任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對各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審核認定、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
(3)監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監控本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各界人士的質詢與質疑、監督與投訴,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二、強化宣傳、操作細則
1、利用學校網站和宣傳欄向全校及社會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及說明》《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由教導處組織教師學習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上述文件,讓全校師生和社會人士都關心關注此項工作,明確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意義。
2、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和班級評價小組利用系統軟件上機完成自評、互評和師評活動。由學生依據《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評定內容和參考標準對自己和他人的綜合表現進行全面地總結、分析和評定,并認真填寫《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中的.學生自我評價;由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按照《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表現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由教導處匯總分析數據,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各項分數,下發給各班級,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班主任組織認真填寫《20xx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中的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等級、值得記載的情況(須附原始實證材料)、學業考試成績、教師綜合性評語。完成家長、學生、班主任簽名,確認無誤后交教導處形成學生成長記錄袋。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5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貴州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對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工作機構與職責
(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校長)
副組長:z(副校長)
成員:z(教育處主任)、z(教學處主任)、z(團委副書記)、z(年級組長)、z(年級組長)、z(年級組長)
職 責:負責領導和管理我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負責制訂《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小組:
組長:z(副校長)
副組長:z(教育處主任)、z(教學處主任)
成員:z(團委副書記)、z(年級組長)z (年級組長) z(年級組長)
職 責: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負責實施《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關信息的采集輸入輸出工作,初步審訂評價結果協調評價過程的相關工作。
(三)、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每班各5名,名單略去):
說明:
1. 組長為各班班主任;組員為在本班任課達一年以上的教師2名,學生干部2名。職責——負責對班級中每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組織、實施本班學生的自評、互評、教師評價與綜合評定等工作。
2. 班級評價小組在評價程序中,按“學生自評”、“同伴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的'順序進行,“同伴互評”過程中按班級進行。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項“關鍵指標”,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內容(詳見附表)。
學生展示的實證材料、平時表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盡可能使評價結果客觀、真實。
班主任應根據學生平時表現等情況,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完成評價小組評語。
四、評價等第
各項指標按三級評分。凡比較符合標準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標準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則得1分。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標均分達2分者,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指標均分不達2分者,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如實記載突出問題。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要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指標均分超過2分評定為B,2分評定為C,不達2分則評為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能提供明確證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突出,得到社會公認或權威部門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6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學生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在實施評價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制度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發展潛能,實現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幫助學生打磨成長的軌跡;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實現德育為先、素質為重的過程性管理;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注重素質、提升能力、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
(二)發展性原則。以促進學生素質提升和全面發展為宗旨,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更要發現潛在的發展可能性。要注重過程,關注學生個性差異,淡化終結性評價,重視形成性評價。
(三)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力求多元化,要從情感態度、思想品質、行為習慣等方面全面客觀地評價小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評價主體和方式務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評、互評、師評方式,注重表現性評價和真實性評價,實現多角度、多方式的評價。
(四)可行性原則。立足實際,講究實效。注重培訓,評價內容和評價標為師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評價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實施過程和評價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五)客觀性原則。認真領會評價標準,讓客觀的評價標準貫穿評價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關注并尊重學生平時的表現事實。科學收集評價信息,采取科學的評價步驟,采用科學的評價鑒定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從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評價內容包含以下3個維度:
1、情感態度:愛國情感、懂得感激、富有愛心
2、思想品質:明禮誠信、樂觀向上、遵守規則、珍惜資源
3、行為習慣:文明習慣、學習習慣、衛生習慣
四、評價實施細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體系的一級指標由3個維度構成,二級指標由10項內容構成,三級指標由24項內容構成。在運用該指標體系實施評定時,要認真對每個學生個體的綜合素質逐條評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及作用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必須填寫等級。
3、評價結果作為評選、表彰優秀學生的主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1、成立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德育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
2、各班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七、關于《小學生手冊》填寫補充說明:
1、每個學期須填寫2頁內容,學生思想品德及身體心理素質均按等級填寫。(優、良、合格、待合格)
2、學生考勤、愛好特長、獎懲記載須如實填寫,沒有的寫“無”。
3、老師的話,須用正楷字撰寫,且無錯別字;學生的話,須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好,家長的話由學生放假領回之后要求家長認真填寫,下期開學班主任要檢查。
4、填寫完成后各班將《學生手冊》交德育處統一檢查蓋章后方可下發給學生。
北景港鎮中心小學
**年1月5日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7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小學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習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四)、期望性原則。充分體現教師對學生學業成績和特長發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師有信心,學生有希望。教師的評語要注滿“師情”,透出一個“愛”字,點燃學生的希望之火,重視“鼓勵”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則。運用模糊控制理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評價學生的素質發展情況。文化課考試,量化形式學生的學習成績,改較精確的百分制為較模糊的等級制,對學生思想品德表現及興趣、意志、個性、態度和習慣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項目,一律采用操行評語定性評價。
三、評價內容及標準
新課程中的學生評價強調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生的評價不僅關注學生知識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關注學生多方面的表現,包括道德品質、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合作與交流、個性與情感以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多方面的發展。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水平的內容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個方面。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由品德修養和行為習慣兩部分組成。
品德修養:愛國、愛校、關心集體,遵守紀律、遵守公德,努力學習、勤思好問,孝敬父母、尊敬師長,注意安全、講究衛生,文明健康、勤儉樸素,關心他人、團結同學,誠實守信、知錯就改,熱愛自然、愛護環境,自尊自愛、自信自強。
行為習慣:在學校里說普通話,認真聽講,積極發言;按時完成作業,不拖拉作業;作業字跡工整,不馬虎;自己機整理書包和書桌,不亂丟果皮紙屑等雜物,認真作好兩操,能和別人合作,見了老師主動問好,按時起床睡覺,吃飯不挑食,喜歡讀有益的課外書,不進網吧等少兒不宜場所,不亂用零花錢,愛護花草樹木,飯前便后會洗手,進出家門主動和大人打招呼。
(二)、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是指經過學科學習應達到的基本目標,每科學習目標從知識與技能、過程由于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層面進行具體評價。
學生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基礎性發展,也要觀眾學生的學業發展和個性特長。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不能截然分開,通常基礎性發展目標蘊涵在學科學習目標中,和學習目標同步發展,在評價實施過程中應盡量作到兩者的有機結合。體現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實施評價的過程中,要根據教育部提出的基礎性發展目標以及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要求,根據不同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征,分學科分階段提出具體評價指標。道德品質、行為習慣、學習態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項行為表現作為評價指標。
目標體系要體現對學生個體差異的關注,注意對學生個性特長發展的評價,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四、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根據不同發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社會、品德與生活學科教學以及班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進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創設情景、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會與內化。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的評價
1、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個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及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測驗、栲栳市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的形式呈現。
(1)、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制作等成果進行綜合評價。
(2)、平時學習:是指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種測查如識字、背誦、朗讀、默寫、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單元測試,創造性作業的完成情況等。
(3)、期末考試(考查)。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考試,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可以選擇聽力考試
口試、實際操作等性質評價形式。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2、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采用觀察、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性質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以及指標體系。
(1)、日常觀察
課堂教學觀察:學生課堂學習行為觀察是評價學生學習過程的重要方法。學生的課堂表現要通過學生回答問題的頻率,學生的思維品質,學生的探究行為,學生在小組合作中的表現,學生的學習興趣、主動性積極性等因素來進行綜合評價。可以在學生自評、互評的基礎上進行綜合。
活動觀察:校內外活動觀察,要通過學生參加的一些有意義的活動,包括學生參與各類綜合實踐活動的過程描述、活動成果、學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長表現:包括學科獲獎記錄或證明、親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車摸、陶藝、電腦制作等)或小發明成果、藝術性活動記錄或獎勵證書。
(2)、成長記錄:
成長記錄是形成性評價的重要方式,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記錄。成長記錄要收集能夠反映是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考試和測驗信息等。
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更典型、客觀、真實,盡可能的展現自己的學習成果與進步歷史。
期中期末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并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確改進的方向。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并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并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子女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子女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評出分項等級。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1、家長評語。2、教師、班主任評語。等級包括:1、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兩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2、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的最后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現。
(五)、綜合素質報告單
學生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報告單由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表、學科學業水平評價表,包括多主體評價和教師綜合評語構成。將期末考試與學生的日常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從幾個方面來反映學生取得的進步和成就,報告學生的學習態度、情感與學習習慣方面的情況。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和諧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質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1 、方向性原則:評價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 、客觀性原則:在評價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評價。評價堅持主體參與,以學生、家長、教師評價相結合。
3 、全面性原則:評價體現全面性和綜合性,從五個方面進行評價。關注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
4 、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 、發展性原則: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 、參與性原則: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諧的學校文化。
1 、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品德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方面。
2 、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在關注學生各學科學業成績的同時,關注學生的學習品質。包括主動學習、快樂學習、學會學習、合作學習、樂于實踐。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學業考試。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展示性評價,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
(3)、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廣泛宣傳和培訓。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價小組,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培訓工作,統一思想,保證評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評價結果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3、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評定委員會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結合學科成績確定學生的評價等級。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余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為了激勵和提醒學生及家長,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8
為做好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根據XXX《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評價與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對初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思想道德、研究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把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體差異相結合,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工作原則
1、適應性原則。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差異性原則。評價中應將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體現個體差異;
3、公道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辦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道、公道,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二、評定機構的組成與主要職責 1、學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1)名單: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全體班主任
(2)主要職責:
①委員會根據《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評價與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據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實施計劃的要求,開展宣傳工作。
②制訂評定的具體時間、操作程序。 ③對整體評定工作進行協調、調控。 ④認定本校評定小組。
⑤對班級評定結果進行審核、認定仲裁及上報。 ⑥對班級評定工作出現的問題進行反饋與指導。 ⑦對評定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2、教師評定小組
(1)由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任組長,由班主任和課任教師五人組成。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班級學生評價工作、結果的合成、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接受家長的咨詢。
3、班委會評定小組:
(1)由班長負責,由五名學生組成,成員班級民主選舉產生。
(2)職責:負責班級學生日常研究、表現、生活、紀律、表彰等情況記錄及評價工作。
三、隊伍建設
(1)致力評定隊伍的建設,加強評定人員的專業化培訓,未參加培訓的管理者、教師不得作為學校評定委員會和班級評定小組的.成員。
(2)學校評定委員會由校長、教師、家長組成。堅持集體領導重大問題集體研究的原則,其主要職責是落實評定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定程序;
認定評定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定工作;對評定結果進行認定和公示;對評定過程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級評定小組成員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一學期,對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
班主任是班級評定過程的第一責任人,要對評定工作的全過程負。其他成員要全面參與評定工作,評定結束后全體成員應在評定表上簽名認定以示負責。學校評定委員會對各班的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致使評定嚴重失真,將對相關責任人嚴肅查處并上報。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方案向社會及班級學生公示,廣泛宣傳學校綜合素質評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評定結果的作用等,指導學生、家長配合學校進行綜合評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定結果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并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接受、記錄學生的質詢。應充分考慮并消除公布評定結果對部分學生所造成的消極影響。
(2)建立誠信制度。學校評定委員會對教師、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取消其三年作為評定者的資格。學校建立誠信獎勵制度,鼓勵教師、學生及家長提高誠信度。
(3)建立舉報申訴制度。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進程中可能影響或風險評定結果公道、公道的現象和行動,或者對評定結果存在異議,可先向學校評定委員會提出舉報和申訴,如果對學校評定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可向上級領導小組舉報或申訴。
(4)完善檔案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并盡快建立新的學生檔案管理制度,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電子檔案,形成管理系統,以適應評價、考試制度改革及高中階段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學生成長記錄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學生成長記錄手冊是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定工作的主要依據。學校要積極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體現學生成長過程和個性特長潛能,又能夠為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發展提供科學依據的學生成長記錄袋收集管理方法,這對于提高評定工作的客觀公正性和促進學生健康成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5)建立監控評估機制。評定委員會將組織人員對評定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充分了解評定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評定工作結束后評定委員會應進行質量分析并撰寫工作總結。
五、評定內容、評價方法、等級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評定內容。根據教育部《云南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中提出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包含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和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兩個部分。
基本素質評價指標是所有初中學生通過研究都應達到的目標,包括思想道德、研究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
個性發展評價指標是體現個人與眾不同的個性發展目標,包括個性特長、個人成果及其他學生自主選擇的內容等三個方面。
(二)評價辦法:
1、從20xx年秋季入學的學生開始嚴格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在一年級上學期到六年級上學期,由學生本人與教師共同記錄學生的成長事實,在六年級下學期,采取學生個人自評、同學互評、家長評價、教師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價。
2、基本素質評價中的頭腦品德一級目標,按2、三級目標的評價要點進行寫實性描述,其它四個一級目標按總評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現評價結果。A:優秀(≥9分);B:優秀(≥7分,<9分);C:基本達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本性發展評價目標在九年級下學期由學生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教師據實填寫。
4、評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參評的學生及家長發布評定結果。
5、如實填寫綜合素質評價表,每學期進行一次。
(三)等級設立分派
我校等級名額比例:A級學生不超過25%,C級學生為10%左右,其余為B級。(對于嚴重違背校紀校規或受處分未撤消的學生,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可定為:D級)。班級等級名額與學校相一致。
1、學生的成長記錄手冊和日常表現。
2、學生的平時成績(所有學科)。
3、學生的個性特長的表現。
4、學生自我評價、同學評價、家長評價及教師評價。
(五)操作流程
1、確定機構:由班主任推薦并選舉產生班級教師評定小組和學生評定小組,并及時予以公布。
2、宣傳動員:召開綜合素質評定主題班會以及教師動員大會,宣傳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意義及其緊張性,研究有關綜合素質評定的相關常識,并分發“告家長書”,以便獲得家長的支持。
3、學生自評:即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個方面的要求,根據自己在初中階段的發展情況,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包括描述性評語(150字左右)和給各個要素打分。
4、家長評定:即家長根據子女在小學發展階層的表現及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項要求,實事求是進行評價。
5、班委會評定:即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同學客觀和公正的評價。先由學生評定小組每個成員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給每個同學進行打分,再由副組長計算班委會評定的最后實際得分,評定者要簽名。
6、教師評定:即班主任教師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問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學生客觀和公正評價,對予5個維度的評價內容,如實在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安每學期做出班主任評語,其他教師評定小組成員應該參考學生本人、家長及班委會成員評定所提供的信息綜合考慮,依據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實事求是給每位同學進行打分,評定者要簽名。
7、綜合理論活動評定:綜合理論活動根據成績和學生平時參與研究性研究和社會理論的具體情況,由班主任實事求是進行填寫。
8、其他事項記錄:學生在各級各類競賽、運動會比賽中的成績及在學校舉行的各項活動中獲獎后,按學期填寫記入其他事項記錄。
9、評定結果公示:班級評定結束后將評定結果呈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后將評定結果告訴學生本人。
期間:
(1)由學校設立投訴電話評定監督小組應接受投訴與提出復議,專人負責做好記錄。
(2)在校內設立意見箱,每天開箱一次,對有異議評定結果,由校評價工作監督小組領導組織專人調查,決定是否復議,并做好解釋及各項工作。
10、評價結果的審定與歸檔:學校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對每一位學生評定結果進行評定,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上報有關部門予以存檔,供中招錄取使用,其它原始資料及各種評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處存檔,評價結果一旦歸檔、原則上不予以變動。
11、考語表述:班主任應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內容賜與學生一個綜合性的考語(要體現學生成長,突出特長和潛能,指出不足,鼓勵進步,填入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并簽名)。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9
對初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為確保我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開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有利于引導學生自我認識、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主動發展;要有利于引導教師轉變教育教學行為,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健康發展;要有利于引導家長、社會逐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教育質量觀,從而進一步推進我校的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評價標準及要求項目
等第
評價標準及要求
責任人
一、道德品質
合格
1、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3、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4、在校期間各方面的行為要符合學校德育管理的的有關規定。政教處團委
不合格
違反學校德育管理的的有關規定而被學校記通報以上處分的,至今仍未撤消處分的。
二、公民素養
合格
1、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
2、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和學校布置的各種有益的活動;
3、對個人的行為負責,具有社會責任感。政教處團委
不合格
1、在校期間不尊敬師長,不團結同學,曾經發生不文明行為的,且在師生中產生很壞影響的;
2、經常去營業性網吧,看不健康書籍,有不正當交往,且經多方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學習能力
合格
1、各考試學科成績在C級或C級以上;
2、考查學科成績在C級或C級以上
3、在各種競賽活動中獲縣級以上等級獎的;
4、被評為百優少年的。
5、在各種學科比賽活動中,曾獲校級以上表彰的`。學部
不合格學習成績差,沒有完成規定的學業任務。
四、交流與合作
合格
1、平時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為實現目標探究合作的;能約束自己行為的;
2、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3、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學部
不合格
平時不與他人合作,性格孤癖,長期有自閉行為的;從不參與探究活動的。
五、運動與健康
合格
熱愛體育活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達到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規定的水平,學習評價成績較好,在校級以上各種體育競賽中獲獎的學部體育組
不合格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標準,學習成績評價為較差的。
六、審美與表現
合格
1、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在校內外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比賽中獲獎的;
2、其他有突出表現的。
3、藝術課程評價成績在C級或C級以上
學部團委音體美組
不合格
沒有完成藝術課程的學習,音樂和美術學科考核成績不及格或較差的。
三、評價組織
為加強對我校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1、學校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確定學校的評價方案,制定學校的評價程序;指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學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組織教師對全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對全校初中部教師和初中學生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和解釋工作。
2、學校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組長:成員:主要職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學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
3、班級評價小組:各班級要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的班級評價小組,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課任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小組成員5-7人。小組中的學生成員不參與評分,但應參加實證材料審核,評價細則討論等決策過程。
四、評價工作原則
一是“三公”原則。堅持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保障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二是“三化”原則。評價主體多元化,學生、教師均參與評價工作;評價形式多樣化,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評價操作信息化。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及時把相關評價信息電子化,在評價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評價工作的效率與客觀性。三是“三結合”原則。堅持形式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充分體現學生間個體差異和個性發展需求,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諧的校園文化建設。
五、評價方法與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穿整個初中階段。每學年組織一次,第一、二學年在學期末進行,第三學年在5月底前結束,第三學年在評價時,既要參考第一、二學年的評價結果,更要重視學生在第三學年的發展情況。
1、資料建設。各班級要全面建設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袋。
成長記錄檔案袋主要記錄和收集學生日常主要行為表現材料,為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實證材料。實證材料必須是原始、真實、完整、全面的。學校建議主要收集以下八類實證材料:
1)各類課程學生等級評價表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現的統計材料;
3)關鍵性作品、作業;
4)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5)各類表彰、獎勵以及處分證明、證件;
6)關鍵性評語;
7)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鑒定;
8)自我成長計劃和成長小結;
9)《成長的足跡》;
10)學生思想品德評定表;
11)家長通知書;
12)學生榮譽申評表;
13)《學生學習成長記錄》冊;
14)其它有效材料。
2、評價程序: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班級為單位進行,先由學生本人作出自我評價,上交班級評價小組。然后按評價內容標準和要求完成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等,最后評價材料如實填寫于相應記錄中,并將材料放入成長檔案袋。
1)學生自評:學生對照標準進行自我評價鑒定。
2)學生互評:學生所在小組的每一個成員參與,集體形成評價結果。
3)教師評價:評價小組的教師,結合學生的日常表現,對照評價標準,對全班每一個學生客觀、公正地作出評價量分。
4)結果合成:每個維度的評價,學生互評占20分,教師評價占30分,統一考試、考查等硬性評價結果占50分。學生自評不納入結果合成,無統一考查的等級評價,學生互評占40分,教師評價占60分。
畢業生最終評價結果的合成:七年級評價結果占30%,八年級評價結果占30%,九年級評價結果占40%。
5)結果審定:學校評價工作領導組對評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全面審查并負責解釋。
6)反饋與公示:各班級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反饋給學生個人及家長,評定等級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學生的質詢并由班級評價小組研究后給予答復。
7)監察與投訴:對評價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可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舉報和投訴,也可直接向縣有關部門舉報和投訴,學校負責調查與處理。學校在接到投訴后1周內作出答復。如對評價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和請求復議;
8)對殘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降低標準,以體現人文精神和人文關懷。
六、呈現與使用
1、評價結果: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應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
1)綜合性評語:學生自我評語,教師綜合性評語。
2)評價等級:每個維度的評價結果為A、B、C、D四個等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對學生某一維度評價為D等級時應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須的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組進行審核,對符合直接認定為A等級條件的,必須在學校張榜公示無異議后方可認定。
3)等級比例:學和畢業生最終評價均以學校為單位劃分等級,其中公民道德素養維度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個維度A等占實際參加測評人數30%,B等占35%,C等占30%,D等不高于5%。
2、評價結果的使用
1)用于指導改進日常教育教學實踐。
2)作為學校評估和監控班級教育教學質量的依據。
3)作為學生初中畢業的主要依據之一。
4)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主要依據之一。
9、本細則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七、評價制度的有關規定
1、全體師生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要公平、公正、合理,要簽訂誠信責任狀。
2、如學生在評價過程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綜合素質評價一、二項等第均為“不合格”。
3、如老師在評價過程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綜合考核領導小組核實,將與年終考核、職稱評定、工資晉升掛鉤。
以上細則未盡事宜,待后完善,解釋權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0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小學生全面發展,推進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建立具有我校特點的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指導中小學校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xx】8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20xx】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全省中小學深入實施素質教育規范辦學行為的意見》的文件精神及天長市教育局關于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和水平,引導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中小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小學生畢業標準要求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學習成績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個性特長六個維度,共十二個評價要素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從而推動我市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和辦學行為的進一步規范。
二、基本原則
汊南小學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應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和全面發展為根本目的。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有利于激勵學生發展。
2.激勵性原則。評價中要善于發現學生的優點和長處,并及時給以鼓勵和肯定,使之強化,重視培養學生自信心,注意激勵學生。
3.差異性原則。評價既要體現對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又要關注學生個體間差異和個性特長的發展需求,充分體現評價對象的個體差異。
4.科學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評價方法,注重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公開,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保證評價工作的質量。
5.參與性原則。學生既是評價的對象,又是評價的主體,要尊重學生在評價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將評價活動變成被評價者主動參與、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發展的過程。
三、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和標準
1.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關于“對學生評價的內容要多元,既要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要求和教育部《基礎教育工作分類推進與評估指導意見》中關于“形成學生學業質量定期抽樣監測的制度”精神,確定我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分為基礎性發展目標、學科學習目標和個性特長發展目標三個方面,具體分為道德品質 、學習成績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1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教育部《關于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貫徹和落實全國職業教育會議和《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事業教育的決定》精神,辦出職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
(一)、推進職業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職業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中等職業教育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轉變教育思想,樹立以全面素質為基礎、以能力為本位的新觀念,培養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在生產、服務、技術和管理第一線工作的高素質勞動者和中初級專門人才。他們應當具有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以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具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素養,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比較熟練的職業技能,具有繼續學習的能力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立業創業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對職業中學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衡量學生全面發展的狀況,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內容的全面性,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有特長的發展。通過對評價主體的互動化、評價內容的多元化和評價過程的動態化,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加強評價制度建設。立足我校教育教學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和規范,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各項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職業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立健全職業中學學生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是實施素質教育,體現職業教育課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業為導向的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中等職業教育以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為學校、用人單位、社會和家長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學組織、考試考查、就業選人等方面的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制定要合理,有較強的可評性,評價要有多元主體的參與,評價操作要實現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建設,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并廣泛征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正確發揮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蒼溪縣職業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制度、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負責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咨詢、投訴、復議等事宜的處理。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教導處、德育處、生產實習處、招生就業辦共同實施,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的具體負責人。
(三)成立班級評價工作小組。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師組成,負責主動領取評價表;組織本班家長召開家長會;組織學生自評、互評并組織統計評價結果;組織評價小組成員填寫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及時以通知書的形式告知學生和家長學期評價結果;接受學生申訴或查詢。
四、評價內容及標準
我們分析和綜合了部分學校的成功經驗,根據《教育部關于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意見》,結合職業學校自身的特點將學生綜合素質評估確定為思想道德素質、專業文化素質、身體心理素質、社會與交往素質和藝術與修養素質五個方方面。具體見《蒼溪縣職業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質
學生道德道德素質包括思想品質和公民道德兩個方面,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成長記錄、教師和同學的評價等,由學生的自我評價為主,同學互評為輔。
(2)專業文化素質
學生專業文化素質包括專業模塊修習記錄(具體見附件)和學習能力評價兩方面。專業模塊修習記錄獨立進行統計,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學習能力評價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態度、綜合實踐能力的測評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身體心理素質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4)社會與交往素質
主要根據平時學生在班級、社會等實踐活動中的表現,評價其在團隊合作,交流溝通,對社會的認知等意識和水平。
(5)藝術與修養素質
學生藝術素質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參加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修養素質評價根據學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現客觀反映學生的個人修養水平。
五、評定方法
評價從時間上分為學期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兩類,從形式上分為自評、互評、評價小組評三類。
(一)學期評價
學期評價是每學期期末,在班級評價小組組長主持下,組織學生開展自評、互評、小組評,最后由班主任認真填寫《學生綜合素質學期評價登記表》的過程。
1、自評
由班主任教師向每名同學分發自評表,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完成自我評價,直接填在登記表上,同時在《反饋表》上填寫評語,填完后教師應立即收回登記表保管,以免遺失。
2、互評
(1)、學生互評的方法為:首先,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減少學生在評價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現象。其次,在評價開始時由班主任下發《學生綜合素質互評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學生都參與對本班全體同學的評價(連同本人一并評價),為確保評價的公正性,評價采用無記名的形式,按“A、B、C、D”四個等級進行。為便于統計,素質評價卡中“A、B、C、D”四個等級直接轉換為分值,分別以“5/4/3/2”的形式出現。學生互評完成后,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2)、互評計分方法為:某評價要素被評為
A級得5分、B級得4分、C級得3分、D級得2分,二十個要素滿分100分。在統計某生評定結果時,應將全班其他同學對該同學二十個要素評定的總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參加對該同學評定的人數,得出該同學的總平均分。
(3)、互評等級確定方法為:若某生20個評價要素總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則綜合素質互評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為B級,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為C級,60分以下為D級。在計算總平均分時,如出現小數,則按四舍五入法轉化為整數后計算等級。
3、評價小組評定
在學期評價過程中,評價小組應對學生互評結果進行逐一審核,根據本班A級指標數,結合學生平時表現,評價小組認為學生互評結果基本反映學生實際的,則直接將學生互評結果認定為小組評定結果。但評價小組若發現學生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嚴重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并將調整過的內容填在評價表上
,并對每個學生打出終評等級及時填寫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上,同時評價小組集體填寫綜合評語,每學年度第二學期小組評結果視為該生該學年度的評價結果。
另外,凡受學校處分的,該學期評價結果降為C等。到終結性評價結束時尚未撤銷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直接降為C等;終結性評價結束后受學校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直接降為C等;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罰的,該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直接降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別受公安機關和學校處罰或處分的,評價時按就重不就輕的原則進行評價。凡在三年內曾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降一等處理;
初中第六學期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罰的,終結性評價直接降為D等。
學期評價結束后,班主任應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反饋表》發給學生,并請學生反饋給家長,家長和學生本人分別填寫意見并簽名。自評、互評和小組評均結束后,班主任應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了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以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在高二下學期結束前,由評價小組集體進行。
1、等級確定
終結性評價等級應依據學生之前各學期的評價結果來確定。首先將各學期評定分數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學期數(出現小數時以四舍五入計),然后按A級(90分以上)、B級(75—89分)、C級(60-74分)、D級(60分以下)的劃分方法,將分值轉化為等級,作為學生終結性評價等級。
2、評語擬定
評價小組成員應在對學生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共同討論并擬定出學生綜合評語,評語語言應準確、精練,重點突出學生品格與態度的一貫表現。
對于評價小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裁決,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無法裁決的向教育局評價委員會報告。
六、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從性質上分為兩類:一是學期評價結果;二是終結性評價結果,學期評價結果是終結性評價結果的參考,終結性評價結果視為對學生綜合素質的總結性評價,作為學生就業的基本條件之一并記入檔案。
2、評價結果從形式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綜合性評語,由評價小組運用文字給予準確描述,并認真填寫在評價登記表上。第二種是等級評定,即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參照互評、自評,結合學生日常表現評價得出等級性結論。
學期評價結果和終結性評價結果均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學期評價結果應及時請學生簽字。同時,獲A級的學生名單應向全校公布,接受師生監督,并公布申訴、舉報電話與申訴、舉報方法。評價工作小組應同時接受家長和學生的申訴,妥善處理學生和家長提出的各類異議。
七、關于評價的幾點說明:
1、若評價小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裁決。
2、學生的評價結果依據必須保留至少一學年。
3、學期評價結果和終結性評價結果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及家長,接受師生監督。
4、學期評價中,若學生受到學校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的,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一律為C級。
5、若學生有違法犯罪行為并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一律為D級。
6、若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打架斗毆、惡意損壞公物等現象造成重大影響或結果的,綜合素質評價一律為C級。
7、一般情況下,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盡量少用C
級和D級。
八、評價監督:
1、申訴、舉報電話:5722357
5722719
2、申訴、舉報方法:
①若對評價結果與自身實際表現有重大分歧,可向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②凡對評價有異議并提出申訴的,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展開調查,若情況屬實,可作出評價調整,若情況與班級評價小組結果相符合,維持原評價,并對該同學提出批評教育。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2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素質教育,有效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根據市教體局和學區的要求,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要求,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堅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注重過程培養和過程評價,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進課程改革和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二、評價目的
1、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方案》,強化素質教育,把小學課程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2、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全面反映小學學生的發展狀況,改變以考試分數作為唯一評價標準的做法,堅決克服唯分數論的頑瘴痼疾。
3、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方法,建立健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4、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面向全體師生、家長和社會進一步倡導素質教育,宣傳基礎教育課改實驗,促進全社會教育觀念的更新。
三、評價原則
1、服務育人原則。充分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對學生發展的正向激勵和引導作用,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校育人工作實現有機結合,發揮評價對小學學校育人工作的統領和服務作用。引導學生關注個人成長過程,不斷發現、發展自己的潛能優勢,不斷進步。
2、民主公開原則。堅持“誰了解、誰評價”“誰評價、誰負責”,保證評價主體在充分了解每一位被評價對象的基礎上開展評價工作。嚴格規范評價程序,強化監督管理,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保障評價結果客觀公正、公平公開,保障學生、家長知情權。
3、簡便易行原則。在保證評價內容全面的基礎上,提取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個性成長和核心素養提升的關鍵要素,制定要素評價標準,進行重點評價。進一步優化評價流程,改進評價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技術,提高工作效率,減輕評價負擔,提高可操作性。
四、評價主體
包括學生本人、本班同學、本班任課教師、班主任、家長。
五、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五個方面進行。依據黨的教育方針,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培養學生的認知能力、合作能力、創新能力以及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行為習慣等思想素質與品德發展方面的表現。
其中德育教育包括: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紅色基因、品德教育,課程教育等。參與少先隊隊活動、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環境教育、傳統文化、少先隊課程等。
節日類課程包括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重陽節等。節慶日:勞動節、建軍節、建黨節、國慶節、植樹節等。紀念日:國家公祭日、學雷鋒日、母親節等。主題教育日:禁毒日、安全教育日、入隊儀式。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節會課程知識的掌握、應用(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態度、學習行為、學習方法、深層次思維)及獲得的標志性成果等。重點是參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修習情況,包括學習品質、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經歷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科學、綜合實踐、音樂、體育、美術、傳統文化、安全教育、環境教育。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安全素質等。重點是日常體育參與情況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和成果,以及健康生活養成方式、人際交往、應對困難和挫折的表現、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相關技能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體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節會主要指學校每學期組織的運動會、體育節等。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在音樂、美術、書法、舞蹈、戲劇、戲曲、影視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和藝術素養,參加藝術類活動的經歷和標志性成果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音樂、美術、書法。
主要指學校每學期組織的藝術節、文藝匯演等。 5、創新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學校生活(課程教育、節會活動、2+1+X教育中X:三項勞動技能教育)和社會生活中勞動實踐、動手操作、體驗經歷、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等。重點是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修習情況、生活技能、研學旅行、考察探究、職業體驗、設計制作、軍訓等實踐活動的經歷、培養的能力。探索建立勞動教育清單制度,明確學生參加勞動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加強參與勞動教育課程學習和實踐情況的評價。
開設的課程包括信息技術、勞動教育、綜合實踐活動。
三項勞動技能主要是根據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掌握的勞動技能。節會主要指學校每學期組織的科技節、植樹節、勞動節以及各類主題實踐活動等。
六、評價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式包括主觀評價、客觀評價和底線評價。七、評價的具體實施
綜合素質評價積分核算實行百分制,主觀性評價10%(10分),客觀性評價90%(90分),底線評價實行一票否決。
(一)主觀評價10分
主觀評價采用評語、量表兩種評價方式。 1、評語評價
主要指學生本人以及教師、家長等對學生成長情況進行描述。評語評價在每學期末進行,反映學生一學期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評語評價不計入學生的評價成績。評價流程一般包括:
(1)自我評價。在教師和家長的指導下,學生用寫實性語言陳述、記錄本人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并以典型事例支撐。一二年級可由學生敘述家長代為填寫,其他年級學生自己填寫(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2)同學評價。教師組織學生采取小組評價的形式,依據學生在班級中的日常表現,經過充分討論,用正向語言對學生五個維度的主要優點、努力方向等進行描述。本評價主要由小組長填寫。一二年級不填寫。(同學評價表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3)教師評價。學生成長導師或班主任在全面了解學生成長情況的基礎上,圍繞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分析記錄學生發展的信息,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總體發展水平和個性特點,并指出努力和改進方向。教師評價要以平等、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的成長,真實反映學生的變化;
要突出正面引導,鼓勵學生不斷進步。本評語由班主任進行撰寫。(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4)家長評價。家長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根據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以及成長變化情況撰寫評語。家長評語主要用于引導家長更深入參與學生成長,并為教師指導學生成長提供參考依據。學校要在家長撰寫評語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家長評價表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2、主觀性量表評價
(1)學校制定的評價量表,分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五個緯度。(主觀評價量表見附件5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2)量表評價采用小組互評、教師評價和班主任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完成。學生主觀評價量表的具體指標通過學生的具體行為表現來呈現。每學期進行一次,期末考試前后完成。評價量表由學校統一制定,填寫到學校制定的電子表格中,統一組織學生、教師通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表格來完成。其中教師評價中的道德品質由道德與法治教師、班主任填寫;學業水平由全部考試科目教師填寫;身心健康和藝術素養部分由音體美心理健康老師填寫;創新實踐由信息技術教師、實踐課教師、勞動課教師、科學教師填寫。五個維度,一二年級無小組評價,其他年級小組進行評價。
量表評價結果=小組互評(占20%)+教師評級(占30%)+班主任評價(占50%)
(二)客觀評價(90分)
主要圍繞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對學生參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的修習情況,以及參加各級、各類節會活動取得的標志性成果等可測量、可量化的內容進行評價。每一項評價內容對學生的參與情況及參與質量兩個方面均進行評價;評價結果采用學分制呈現,并確保必要的區分度。客觀評價主要包括寫實性記錄評價、測試成績和標志性成果三部分。
記分辦法:寫實性記錄占比16%,測試成績占比44%,標志性成果占比30%。
寫實性記錄評價主體:學生本人和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組長測試成績評價主體:班主任、各任科教師標志性成果統計責任主體:各班班主任1、思想品德
采用寫實性記錄評價(8分)和標志性成果評價(10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評價
寫實性記錄主要記錄學生在思想品德方面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思想品德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2)標志性成果評價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到學生成長檔案中存檔。
(3)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2、學業水平
采用寫實性記錄(5分)、測試成績(8分)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2)寫實性記錄主要記錄學生在學業水平方面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學業水平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2)測試成績
主要包括國家課程、地方課程(隨期中和期末測試一起)的測試成績。其中國家和地方課程以市教科研中心組織的期末檢測成績為準,地方課程(包括環境教育、傳統文化)由本學科任科教師自主命題進行檢測。
測試成績由班主任根據期末成績將學生各科成績按照A(15%)、B(20%)、C(30%)、D(20%))、E(15%)五個等級計入客觀性評價中。(測試成績匯總公示表見附件9)
(3)標志性成果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
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到學生成長檔案中存檔。
(4)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教導處及傳統文化、環境教育任課老師負責提供本學科的測試成績。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3、身心健康
采用寫實性記錄(1分)、測試成績(12分)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主要記錄學生在身心健康方面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身心健康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測試成績
包括學校每學期組織的學生體質測試結果(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占40%)。體育考試考試成績(占20%)、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考試成績(占20%)、安全教育測試成績(占20%)。學生體質測試、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由本學科老師自主命題完成測試。若因特殊原因教體局或者學區未組織體育考試,將該緯度所占分值并入學校組織學生體質測試。
測試成績由體育老師在每學期的最后一個月完成對學生的測試,根據學生個人測試成績(百分制)填入學生的評價量表中。測試成績表交班主任。最后由班主任統一上交。(測試成績匯總公示表見附件9)
(3)標志性成果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到學生成長檔案中。
(4)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教導處及體育、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任課老師負責提供本科目的測試成績。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4、藝術素養
采用寫實性記錄(1分)、測試成績(12分)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主要記錄學生在藝術素養緯度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藝術素養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測試成績
主要包括音樂、美術考試成績和音樂、美術(含書法)技能測試成績。音樂、美術(含書法)技能測試成績由各任課老師統一組織命題測試后提供。
藝術素養成績=音樂(占50%)+美術(占50%)。
音樂成績=音樂檢測成績(50%)+音樂技能成績(50%);
美術成績=美術檢測成績(50%)+美術技能成績(30%)+書法技能成績(20%)。
若因特殊原因未組織音樂和美術考試,則將該緯度所占分值并入學校組織學生技能測試。
測試成績由相關老師在每學期的最后一個月完成對學生的測試,將本科測試成績上報給班主任,班主任將各科成績相加得出總分,填寫到評價量表中。(測試成績匯總公示表見附件9)
(3)標志性成果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入學生成長檔案中。
(4)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教導處及音樂、美術和書法任課老師負責提供本科目的測試成績。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5、創新實踐
采用寫實性記錄(1分)、測試成績(12分)、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主要記錄學生在創新實踐緯度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創新實踐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八、評價結果的匯總呈現及使用
1、學期綜合素質等級的認定辦法。
每學期末,通過電子表格計分表將學生的主觀評價、客觀評價等各項成績進行匯總,得出本學期該學生的綜合素質等級。各等級比例實行總量控制,其中A(優秀)等級比例不超過30%,B(良好)等級比例不超過50%,其余為C(合格)等級,嚴格控制D(待合格)等級人數,D等級評定實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一票否決制度,除嚴重違紀學生(觸犯學校規定底線標準)外一般不予評定。
2、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等級認定辦法。
(1)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等級計算公式。
N=Yn1*5%+Yn2*5%+En1*5%+En2*5%+San1*5%+San2*5%+Sin1*10%+Sin2*10%+Wn1*10%+Wn2*10%+Ln1*15%+Ln2*15% N代表畢業綜合素質等級,n1、n2分別代表上、下兩個學期的等級,Y、E、Sa、Si、W、L分別代表一、二、三、四、五、六,六個年級。
(2)畢業綜合素質等級比例的確定。
參照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規定,在評價時各等級比例實行總量控制,A(優秀)等級比例30%,B(良好)等級比例50%,其余為C(合格)等級,D(待合格)等級評定實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一票否決制度,除嚴重違紀學生(觸犯學校規定底線標準)外一般不予評定。
(3)綜合性評語。
除畢業生綜合素質等級外,班主任老師還要依據學期評價結果、綜合榮譽等,給畢業生撰寫畢業評語。對學生在校六年的發展情況進行分析,整體描述學生的綜合素質,尤其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
(4)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確認、審核、公示、上報。 ①結果匯總。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員通過電子表格匯總表對學生小學階段各學期的評價等級進行匯總、確定等級。學生12個“學期評價”結果優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2分,根據一年級按10%,二年級按10%,三年級按10%,四年級按20%,五年級按20%,六年級按30%的原則,計算出畢業總分值,確定出學生的畢業等級。
②公示、確認結果。將評價認定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在班級、校內以及學校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確認單》上簽字。班級認定小組填寫《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確認單》。
③班級認定小組進行復審。公示期間,學生和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書面向班級評價小組提出申請,班級評價小組核實后進行復議,并將相關確認單、復議情況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
④學校復審。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核《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確認單》、《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確認單》;填寫《小學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表》,對各班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認定情況、復議情況進行審核,確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對審核結果有變動的進行重新公示。
⑤公布確認結果。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以文件形式公布已經確認的評價認定結果,打印匯總表。
⑥審核上報。將審核后的認定結果確認單、匯總表進行膠裝后上報教育學區。
3、結果使用。
1、作為指導學生成長的依據。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記錄冊和學生成長檔案袋,記錄冊和檔案袋。
學生成長記錄冊主要記錄學生基本信息、寫實記錄、評語、評價結果等;寫實記錄主要指學生在教師指導下,客觀記錄能集中反映自身綜合素質發展過程與結果的關鍵事件和重要活動,包括時間、地點、事件始末、事件內容或活動過程、感悟等。學校、教師要充分利用學生成長記錄冊,通過組織學生展示交流,反思總結,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充分發揮評價過程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健康、多樣發展。
學生成長檔案袋用于存放學生成長記錄冊、典型材料、標志性成果等。典型材料包括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研究性學習報告、活動作品以及各類標志性成果等。
2、作為家長把握學生發展情況的依據。
學校每學期末向每名學生、家長提供《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內容包含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五個緯度的發展情況及綜合素質評價等級。
3、為初中學校提供參考。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畢業評價等級為就讀的初中學校提供參考依據,有利于在初中階段教師發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和不足,對學生進行專項訓練,減少磨合時間,做到因材施教。
九、特殊學生管理
殘疾學生:某一維度無法評價時,持殘疾證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該維度直接評價為B等。
轉學學生:從轉學日起開始參加本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原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帶入到現學校,根據情況折合積分。兩者結合,作為該生的評價成績。原學校無綜合素質評價,則根據該生在現學校的具體時間段內的成績的平均成績作為缺失部分的成績計分。
休復學學生:根據學生休學前后兩個階段在校期間的綜合素質成績確定。
十、評價保障
1、檔案留存。
為體現評價過程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同時給畢業綜合素質等級認定積累第一手資料,給每個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每月、每學期、每一次評定結束后都將相關資料存入檔案中并安排專人專櫥進行保管。
2、運行機制。
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總體決策與監督者。評價委員會由校長、中層干部、班主任、教師、學生、家委會成員和社會人士組成,全面負責學生素質評價工作,審議通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組織實施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班級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公示,認定解決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建立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的獎勵機制。
學期末,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獎勵機制,對A等指標進行適當調整。
4、建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和審批制度。
學校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經校務委員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教工代表會和家長委員會討論通過后,上報學區審批后實施。
5、建立公示和申訴舉報制度。
學校除了每學期末向學生和家長公示評定結果外,還要公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細則、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組成辦法以及組成人員名單、各班評價小組的組成辦法以及組成人員名單,確保知曉率為百分之百,以便學生、學生家長及社會進行監督。
6、建立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與學校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學校評價委員會與班級評價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建立個人(包括學生)誠信記錄檔案。學校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學生。對違反誠信制度,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暗箱操作、弄虛作假以及重視不夠操作不規范等違規違紀問題,按照上級相關制度和學校的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7、加強培訓指導和監管。
我校加強對教師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培訓、指導和監管。加強師生誠信教育,確保評價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
每年新學期第一周對教師、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培訓,著重加強班主任對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和注意事項進行培訓。切實讓教師與學生對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方案及評價辦法做到熟知。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3
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把新課程評價觀的轉變作為重要樞紐。《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明確的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即“改革課程評價過分強調甄別與選拔功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教師提高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提出了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發展的“發展性評價”。強調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又要發現和發展學生的潛能;既要了解學生當前的實際需求,又要幫助學生認識自我的發展方向;既要依靠單純的書面測驗,考試考查學生對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也要運用多種方法,綜合評價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尤其是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變化與進步等。學校在評價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和探索,在取得一定經驗的基礎上,特擬定本試行方案,作為開展小學生發展性評價的研究與指導性意見。同時,希望全體教師在實施過程中注意情況的分析和整理,并對本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使本方案逐步完善。
學生評價是對學生學習進展與行為變化的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核心。為了使各科教師及時了解學生的發展情況,以不斷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改進教學,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也為了讓每個學生了解自己,以改進缺點,發揚優點,使自己在德、智、體、美、勞得到全面發展,特擬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關注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持續發展和終身發展。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目的:
小學生發展性評價既是為了考察學生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更是為了檢驗和改進學生的學和教師的教,改善課程設計,完善教學過程,有效地促進學生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評價堅持學生的全面發展,注重學生發展過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
(二)過程性原則。評價要關注學生成長歷程,把日常評價、成長記錄與學科模塊測試結合起來,把紙筆測試與平時作業、課堂表現、情景測驗、行為觀察、實驗操作等結合起來,實現評價方式多樣化。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從而使評價成為一種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努力獲取學生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五)互動性原則。評價要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通過交流互動,實現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參評和教師評價相結合,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
四、評價內容與評價標準
(一)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項內容。
1、基礎性發展目標主要有: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愿望和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
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培養愛國主義感情、社會主義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家鄉、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主動維護民族團結,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提高文化品位和審美情趣。養成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行為習慣。
(2)學習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動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夠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能夠結合所學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3)交流與合作:能夠主動與他人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各項文體及社會實踐活動,勇于發表自己的意見。能認真聽取他人的意見和建議,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并學會尊重和理解對方。
(4)個性與情感:能夠注重情感體驗,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對生活、學習有積極的情感體驗,能積極樂觀地對待困難,逐步養成勤奮、自律、寬容、自強的個性品質。
(5)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具有初步的創新能力(包括;創新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實踐能力三個方面)和一定的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動參與教學環境,養成學習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具有樂于動手、勤于實踐的意識。學會質疑、調查和探究,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成長,使學習成為在教師指導下主動的、富有個性的過程。
(6)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掌握一定的運動技能,擁有健康的體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心理品質,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審美與表現:擁有健康的審美世界,學會欣賞美,感受美,表現美。積極參加各項藝術活動,能用適當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或有一項藝術特長。
2、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即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
(二)評價標準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主要指基礎性發展評價標準。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定等級,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參加公益活動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縣(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級分A、B、C、D四級。
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評定為A;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定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評定為D。
凡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評定為A: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方面評定為A:在校內外大型體育、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身體素質《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優秀等級;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相關部門組織被認可的體育比賽的前十名獲獎者,音樂、美術等比賽獲三等獎以上(含集體項目);市教育行政門組織的體育比賽的前六名獲獎者和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含集體項目)。
五、評價的具體措施:
小學生發展性評價分為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兩大部份。
(一)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是對學習過程及其結果的評價,并通過評價來影響學習過程。它是建立在事實判斷基礎上的評價,因而它具有評價的差異性、針對性和即時性,它能及時地給學生提出改進的建議和發展方向。形成性評價主要采用幾種形式:①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②表現性評價;③即時性評價;④檔案袋記錄。
1、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
單元測試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緊扣本單元學習內容,主要考察對本單元所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測試形成要多種多樣,富有趣味性。可以用書面方式檢測也可以用實踐活動檢測。測試形式可開卷也可閉卷。
2、表現性評價
表現性評價包括對課題或實踐活動方案設計和組織實施的評價;對實驗操作的評價;對藝術、科技作品的設計及活動展示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可比較好地反映出學生的'活動設計能力,活動實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課堂觀察中的即時評價
通過課堂觀察,可以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做出積極反饋,給學生以鼓勵、指導和調整。教師可根據需要,關注學生突出的一、二個方面作出相應的評價記錄。這種評價可根據需要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評價次數因人而異,不是整齊劃一的。
課堂評價的內容主要有:學習興趣,參與學習活動的主動性、積極性;在學習中發現并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策略的多樣化,方法的獨特性,思維的靈活性創造性,想像的豐富性;獨立思考與合作交流;良好的學習習慣等等。課堂評價的要素不是固定不變的,這里列舉的“要素”只對教師和學生起一個導向、參考作用。
4、檔案袋記錄
通過收集反映學生發展變化的資料來表現學生成長的軌跡,學生、教師、家長對檔案袋記錄的內容取舍都有參與權,但以學生的意見為主。
學習評價中檔案袋的基本內容如下:
(1)一年級新生學前情況調查表;(2)語文學科評價報告;(3)數學學科評價報告;(4)學生興趣特長發展表;(5)考試試卷;(6)其它(如同學贈言,家長、教師寄語、作業評語、學期評語、自己愿意保留的作業、獲獎證書等等)
5、其它形式的評價
(1)完成作業情況評價。在作業過程中,可實施由學生“自定目標、自我評價”的“雙自”評價方法,也可實施小組互評、教師建議,教師評價等多種評價方法(教師對學生的作業評價以評星和鼓勵性語言結合起來)。這種評價對學生有一種自我約束和對作業正確與否的自我判斷,這也可以讓教師比較好地觀察到學生對知識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學生看待自我的客觀性與自信度。
(2)小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多用于對學生“作品”的欣賞和交流。其目的是幫助學生學會認真地分析“作品”,在這個過程中聽取他人觀點,欣賞他人的作品和觀點,學會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議并改進自己的作品。
(二)階段性評價
階段性評價是一種總結性評價。一般在學期或學年進行,對學生的學期或學年的學習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是一種注重學生自我發展的評價。階段性評價一般由期末考試和實踐檢查兩部份構成。
(1)期末考試
期末考試的內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礎知識;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較復雜的問題的能力;運用所學知識和方法探求新知識的能力;解決問題策略的發散性和求異性;想力豐富程度。
檢測形式可分為閉卷和開卷兩種:通常情況下,語文、數學、英語閉卷,思品與生活、科學等開卷。
(2)實踐檢測
語文、數學、品德與生活、科學、英語等學科既有書面檢測,又有實踐檢測,其余學科只進行實踐檢測。
實踐檢測的內容和形式,根據學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區別,但是應力求豐富多彩而又切合學生實際,主要有:探究性學習,調查訪問,生產勞動,實際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區服務等。
●語文可以有口語交際,朗讀,參觀,訪問,開展社會調查,開故事會,演課本劇,演講比賽,辦手抄報等。
●數學可以有計算,動手操作,調查統計,參觀訪問,測量,設計制作等。
●英語可以有唱英語歌,簡單的英語會話,編演英語小品等。
●科學可以有實驗操作,實際觀察,科學試驗,社會調查,科技制作等。
●品德與生活可以有參觀訪問,社會調查,社區服務等。
●音樂可以有唱歌,樂器演奏,打節奏或進行指揮,欣賞樂曲等。
●美術可以有作畫,雕刻,剪紙,捏象皮泥,名畫欣賞,寫生等。
●體育主要是開展多種多樣的體育活動。
(三)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實施要點
1、形成性評價由學校、教師自行組織,將平時的學習表現,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等有所側重地進行匯總;再和期末檢測進行綜合,做出一個比較切合實際的綜合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和學期測試的成績的權重以1:4為宜。
2、期末考試按照區教研室統一命題,學校統一組織并進行期末考試成績質量分析,便于對教學質量的掌握和監控。
3、分值計算。
(1)學生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得分=期末檢測得分×80%+學期形成性評價得分×20%
(2)期末檢測得分=期末考試分數×80%+實踐檢測分數×20%
(3)學期形成性評價分數=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形成性評價項目和內容可根據學校、學生情況自主確定,綜合評價按照多數的原則進行綜合)。
4、結果呈現。總評結果的呈現,可以有兩種形式:學業成績和綜合評語。
(1)學業成績。學業成績由三部分組成:情感態度、知識技能、實踐創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級(90分以上為五顆星,80-90分為四顆星,70-80分為三顆星,60-70分為二顆星,60分以下為一顆星)來反映其發展水平。評定情感態度的依據主要是學習表現,評定知識技能的依據主要是單元測試和期末檢測,評定實踐創新的依據主要是實踐活動。學業成績可以先由學生自評,然后互評,最后由教師綜合評定。
(2)綜合評語。綜合性評語應是一個充滿人文關懷的評語,既要充分肯定學生在學業上的進步,盡量發現其閃光之處,也要指出其成長過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進步實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學生個人進行縱向比較,不宜作橫向比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應用激勵性語言表述,把存在問題和努力方向融合起來,如說,今后如何如何,就會怎樣怎樣;要是能怎么怎么,那就更好了,等等。評語中既有對客現事實的陳述,又不乏主觀情感的自然流露,讓人民教師對學生的深切關愛,對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躍然紙上。
六、評價結果
(一)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給予客觀、公正的整體描述。評語應在教師對搜集到的學生資料進行分析并與同學、家長、交流和溝通的基礎上產生。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注意積極鼓勵,正面肯定成績為主。
評價等級分為A、B、C、D、E五級,依次對應優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學生綜合素質不同方面的發展狀況。對學生某一方面表現評價為“不合格”時,應極其慎重。
(二)小學生畢業標準由小學生畢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兩部分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及格以上和綜合素質評價一般以上,準予畢業。
小學生升入初中時,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之一。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手冊應一并裝入學生個人檔案帶到初中。
七、評價的組織實施
(一)建立組織機構。學部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部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委員會由學部領導、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一般為7—9人,在本校公示后報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每個小組成員5—7人,由班主任擔任組長。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等,應向學生及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
(三)建立申訴和舉報制度。對評價的結論,如果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經過廣泛和深入調查和討論后做出決定。
(四)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可向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舉報和投訴,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調查和處理。對評價工作委員會答復或處理不滿意的,可向學校行政部門反映。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和學校行政部門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五)建立誠信制度。對參加評價工作的人員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取消其參與評價工作資格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六)建立監控制度。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應組織人員對評價工作不定期進行過程監控和質量評估,全面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革建議。評價工作結束后,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樣并對評價結果進行核實,尤其是對獲得“優秀”等級學生的狀況進行復核。
【方案B】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實施新的評價方法,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學生發展,注意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自主性原則。
要以學生為評價主體,充分發揮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和社會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3、綜合性原則。評價的內容,既要重視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價,又要注重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學習能力、情感態度、行為習慣、身心健康、審美情趣等基本素質的評價。在學習能力方面,要特別注重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的評價,關注學生之間的個體差異性。
4、多樣化原則。評價的方式力求多樣化,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課內評與課外評相結合。
5、多元化原則。評價的主體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學生、老師、家長、社會等共同參與、相互作用的評價主體,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饋促進學生發展,使學生、教師、學校和課程的發展成為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
6、激勵性原則。評價的行為要以鼓勵性為主,要善于發現學生的閃光點,讓學生享受成功的愉悅,促進學生樹立學習、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個性品質。
三、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識能力水平和學科成績“、”身體健康水平”、“勞動技能水平”、“個性發展水平”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內容要素、等級評定等。(略)
四、評價方法和要求
(一)評價方法
1、改革評價方式,擴大參評主體。
(1)、評價方式:①、階段評價,班級周評“小標兵”和學校德育處主題活動月的“星級學生”評價;②、綜合評價,期末在周評小標兵和月評“星級學生”的基礎上實施總評;③、“新三好學生”的評選。
(2)、擴大參與評價的主體,具體分為: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和學校少先隊總評等五個方面。
2.學生自評。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要求,在提供相關實證材料的基礎上,確定自評等級。
3.學生互評。周一班會或其它時間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組織學生,首先分小組評價,評價小組由組長負責,小組內首先是學生自評,然后互相評價,討論確定互評等級,組內依據自評和互評結果推舉出本組“小標兵”。評價時,學生可在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中的相關單項評價欄內,分別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個等級呈現。
4.班級評價。班會在學生自評、小組互評的基礎上,由小組組長匯報本組評價結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再匯聚學生互評意見,綜合學生日常表現和家長評價,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級“小標兵”。
5、家長參評或社區代表點評。班主任老師在周五將周評班級“小標兵”表下發給學生,由學生帶回家,父母在表內“家長評價”一欄填上評價意見,周一學生將評價表帶回學校反饋給班主任老師,做為總評積累,讓學生獲得激勵。
6、月主題活動評價“星級學生”,由各班主任依據班級周評資料,組織本班學生討論,充分征求學生意見,再向學校少先隊推舉出本班當月的校級“星級學生”,學校少先大隊、德育處以及班主任共審核通過,周一學校升旗儀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將結果記入學生素質教育發展手冊,做為期末總評和評價“新三好”的重要依據。
7、“新三好學生”的評選必須由學生自己報名,其具體條件為:首先,在校學生每學期中學生各科成績不低于優秀等級,參加公益活動每學期不少于3次;其次,參評學生必須有家庭對其表現行為的“良好”以上的評價;同時,參評學生在本學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等級必須在“良好”以上。
(二)評價要求
1、評價次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如實填寫,不得敷衍應付。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終結評價為主,在學年末進行。周評班級“小標兵”,月評校級“星級學生”與期末綜合評價相結合,周評班級“小標兵”和月評校級“星級學生”是期末評價的依據。
2、評價結果。從評價維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關鍵表現入手,通過整體判斷對各維度給出恰當等級,以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現,每周班級評價“小標兵”時,自我評價和同學互評,分別對照各項評價標準,客觀、公正地給出等次評價;期末在綜合項評價結果的基礎上,得出總評等次;評價均以星級形式呈現,個人自評、班級小組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點評等,均在相對應的項目欄內標出“★”,其中,家長參評與班主任評價除了用星星符號代替外,還要在最下面欄目內寫上精當評語。
3、班主任或學校評價。有針對性的填寫概括性與描述性評語,客觀填寫評定意見。
總之,要確實通過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不同層面,不同時段,不同參與主體的評價,使學校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落到實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4
一、 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x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四、組織實施
(一)建立江蘇省瀆木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區教育局備案。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另外,各班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由班主任任組長,任課教師、班干部、學生代表為組員。工作小組對學生具體地加以考核。
(二)學生使用全省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表式附后)。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評價表進入江蘇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教務管理信息系統。每學期通過全省統一的教務管理軟件進行信息輸入和輸出。
同時,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具體工作由班主任負責,班主任要把學生成長記錄袋作為顯示學生這一階段學習成就或持續進步信息的一連串表現、作品、評價結果以及相關記錄和的匯集。
(三)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嚴格評估。一般來說,其評估程序為:
①學生自評
②結伴互評
③任課教師評價
④班主任評價
⑤學校評價
⑥評價結果反饋。
(四)在學期末和畢業前,各班主任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表學生本人及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內公示15日以上。
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五、 結果應用
(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總表)作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學校應根據招生部門的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電子。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養達不到“合格”,不能填報高校志愿。
(三)在綜合素質評價中,學生的“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取;以上三項均為D級的,高校可以不錄取。
(四)學生如參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試,學校須提供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中學向高校提供的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包含學生成長記錄袋。
六、保障
(一)班主任、校長誠信承諾制度。班主任須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必須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上簽字。
(二)評價項目抽測制度。省教育廳將不定期組織對學生的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和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項目A等第的學生進行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將抽測學生和學校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三)責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對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涉嫌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被高校錄取資格;已被高等學校錄取的,建議取消該生學籍。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5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辦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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